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1395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2022年地質勘查活動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一)《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
(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5號);
(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5號);
(四)《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5號);
(五)《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粵府令第272號)
(六)《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2號)
(七)《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1395號);
(八)《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粵自然資字〔2020〕4號);
(九)《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
二、檢查對象范圍和檢查比例
檢查范圍:國有地勘單位、地質災害防治資質單位、承擔本地區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單位及其他從事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單位。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規定,按不低于5%的單位比例從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隨機選擇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取實地核查與書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地查看有關現場,抽查資質單位相關材料,由執法檢查人員填寫相關監督檢查記錄表,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內容
(一)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共同檢查內容
1.是否落實地質勘查活動監管管理有關要求和相關標準規范。
2.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3.是否及時在監管平臺填報公示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信息。
4.內部管理是否規范。包括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資料檔案、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設實施情況。
5.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自然資發〔2021〕47號)情況。
6.是否根據安全生產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清單,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專項檢查內容
1.是否存在無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許可違法承攬地質災害防治業務,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防治業務。
2.技術人員、設備等條件變化情況。
3.是否及時辦理地質災害防治資質變更、注銷或項目備案等手續。
五、檢查組人員組成
檢查組成員隨機抽取2名行政執法檢查人員、1-2名技術專家和1名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工作人員組成。
六、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計劃安排在10月下旬,并結合疫情防控要求開展。
七、公開檢查結果
檢查工作結束后,由省自然資源廳匯總、分析、評估,形成檢查報告,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分別在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和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網站上公開。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10月21日
原標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22年地質 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 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公告
來源:http://nr.gd.gov.cn/zwgknew/ssjgk/content/post_4034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