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對檢查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要堅持以 *** 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依法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中國作出貢獻。出席人員在審議中提出了5方面具體意見和建議。
一是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強化海洋環境保護意識。要真正把 *** 生態文明思想學深悟透、入腦入心,體現在行動上,落實到工作中,切實貫徹好黨中央保護生態環境決策部署。應切實補好普法宣傳教育這塊“短板”,全面提升全社會的海洋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
二是加大源頭管控,堅決防控陸源污染。海洋環境污染的根子主要在陸地,改善海洋環境質量的關鍵在于加強陸地點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實現達標排放;要下決心整治陸地污染源的排放,用好法律、行政、經濟等綜合手段,高度重視防范采油煉油、化工等行業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同時應抓好海上污染的控制,重點解決船舶油污和生活垃圾處理排放問題。要對入海污染物排放標準問題進行系統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污染排放標準體系,做好防污治污基礎性工作。相關部門應總結和借鑒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經驗,研究出臺國家碧海保護行動計劃的“海十條”,按照陸海統籌、聯動護海原則,建立陸海一體化的海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構建“源頭護海、河海共治、聯動凈海、從嚴管海、生態用海”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三是堅持保護優先,加快修復海洋生態。應高度重視我國近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嚴峻形勢,切實加大海洋生態修復力度;圍海填海造地和大規模近岸開發建設,對海洋生態破壞嚴重,必須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制度,對新上圍填海項目從嚴把關,堅決防止化整為零、層層下放,對違法違規填海造地的行為嚴肅查處,不能以罰代管、以罰代批;科學劃定、嚴格堅守海洋生態紅線,整合現有的港口碼頭,減少生產岸線,嚴控近岸房地產開發,依法處理違法采海砂行為等,加快恢復自然岸線;濱海濕地保護形勢嚴峻,相關部門和有關地方 *** 應進一步強化對濱海濕地保護措施,加大保護力度。
四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海洋環境保護能力。應加大改革力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機構改革的統籌協調,優先劃轉海洋環境監測、執法、應急和科研等支撐力量,確保海洋環保工作不掉隊,同時應督促各相關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職責,落實好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一崗雙責”;在國家層面進一步加強指導和支持,對重點監測區域特別是基層加大投入,加強專項能力建設,切實提高海洋環境監測預警能力。
五是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議相關部門抓緊啟動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改工作,盡快修改完善相關配套法規,要在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過程中對海域使用管理法進行同步修改;各地方要繼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法規清理等工作,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要加大監督工作力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要加快建立完備嚴格的入海排污口備案管理程序、措施和實施機制,真正把備案管理落實到位。
2018年12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 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