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技術問答》(以下簡稱《技術問答》),根據各地反映的三調工作中的具體操作問題,結合有關標準、規程和實施方案等,針對技術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技術問答》充分梳理歸納了各地反映的三調工作中出現的70條具體操作問題,結合有關標準、規程和實施方案等,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作出回答,為地方提供了實務解決路徑。
針對土地整治項目區的新增耕地是否根據土地整治立項文件確定耕地圖斑范圍,《技術問答》明確:現狀為耕地的地塊,無論是土地整治、農民自主開發或是復墾項目立項與否,都應按照實地耕地范圍調查,不得按整治范圍確定圖斑邊界。
針對確權登記的土地用途與實際用途不一致的圖斑如何調查,《技術問答》明確:按照實際現狀調查,不得直接按土地審批用途或規劃用途調查。
針對長期撂荒的耕地上長滿了灌木、耕地的田埂仍清晰可見,如何調查的問題,《技術問答》明確:按現狀調查為林地,如清理后即可恢復耕種的,標注“清理后即可恢復耕種”屬性。
此外,《技術問答》還明確:若出現實地地類與遙感影像不一致、遙感影像無法判定地類等情況,應按照實地現狀調查,同時需按要求實地拍照舉證。
標準和分類是劃定調查單元的重要依據,也是決定調查精度和成果質量的核心因素。三調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印發《技術問答》,以期通過三調統一標準和分類,形成一張底版、一個平臺和一套數據的自然資源統一管理綜合監管平臺,更好地支撐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各行各業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