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有關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 為提高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 量發展,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自然資源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26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項目 本次能力驗證計劃項目共9項,具體為在國土資源和 海洋檢驗檢測領域,開展“海水中化學需氧量的測定”“海 水中油類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海洋浮游植物種類 鑒定和數量分析”“水中鍶元素的測定”“土壤pH值的測定”“土壤有效磷的測定”6項能力驗證計劃。在測繪檢驗檢測領域,開展“水準測量成果”“數字正射影像圖DOM成果”“測地型GNSS(北斗)接收機檢測”等3項能力驗證計劃。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具體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牽頭,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國家光電測距儀檢測中心共同組織實施。(詳情見附件) 二、參加對象 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能力的自然資源領域(國 土資源、海洋和測繪)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和自然資源系統所屬省級測繪領域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本次能力驗證。鼓勵其他檢驗檢測機構根據自身實際自愿參加。 三、實施要求 (一)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要高度重視能力驗證工作,細化實施方案,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能力驗證工作及時、科學、有效實施,于12月10日前向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報送本次能力驗證結果(包括參加機構清單,未按要求參加機構清單、統計數據和評價結果)和技術總結報告。 (二)參加機構應當按照項目承擔單位要求獨立完成檢 驗檢測活動,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 四、結果運用 (一)此次能力驗證結果公開發布。能力驗證結果合格 的參加機構,2年內可簡化相關資質認定技術能力現場評審。鼓勵 *** 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二)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參加機構,應當按照《檢 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和驗證。 (三)對按照本《通知》要求應當參加而無故不參加的 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按不合格處理。 五、聯系方式 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李敏,010-66557270。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2午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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