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審示〔2025〕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我廳組織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時間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企業如對審查意見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書面申述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對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諾書,按網上審批工作流程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大廳,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業申報信息可通過我廳網站首頁“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信息公示公開專欄”查詢,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有關單位及個人如對公示的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涉及黑社會背景和行為及其它情況有意見,請提供書面舉報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簽署真實姓名。舉報材料請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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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大廳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地鐵F出口省住建廳還建樓一樓,郵編:430071, *** :027-68873076。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地鐵F出口省住建廳還建樓六樓,郵編:430071, *** :027-68873055。
附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的審查意見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