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春如何辦理”發放測繪作業證?
一、在長春市辦理“發放測繪作業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資質證書》副本(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2.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作業證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3.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作業證申請匯總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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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單位申領測繪作業證的書面申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5.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員身份證明(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6.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一寸彩色。)
7.一般情況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測繪職業資格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長春市核發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辦理條件是什么?
一、在長春市辦理“核發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無。)
2.一般情況需提供:具有相應資質測繪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定位放線測量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辦理《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的申請表及綜合報告(說明申請理由、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情況、其他需說明事項的申報材料統一說明)(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表需加蓋部門公章;填表日期與報件日期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4.一般情況需提供:施工圖紙一套(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5.一般情況需提供:施工許可證(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 *** 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長春市道路和管線工程規劃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道路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科學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間,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和《長春市城市規劃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道路包括城市規劃區域內除村屯道路以外的已建成的道路和規劃道路、橋梁、隧道及廣場等。
本辦法所稱的管線工程是指城市規劃區域內建設于地下或者地上的給水、排水、燃氣、電力、通訊、信息、熱力、消防等市政公用管線工程,以及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種管線工程。第三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域內的道路和管線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域內道路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道路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第五條 道路和管線工程建設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市容景觀的要求。嚴格控制城市道路架空管線建設,現有的架空管線應當逐步埋入地下。道路和管線工程建設應當統—規劃,統籌兼顧,協調建設,同步實施。
需要依附城市道路建設的管線工程,應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則,與城市道路建設同步進行。第六條 本市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道路和管線專業系統規劃,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后,報市人民 *** 審批。
城市詳細規劃的編制,應當與道路和管線專業系統規劃相協調。第七條 列入市政工程年度建設計劃的道路和管線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道路和管線工程綜合規劃,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或者管線工程需要征用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的,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對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的,書面答復建設單位。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或者管線工程需要征用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規劃條件的,核發道路或管線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對不符合規劃條件的,書面答復建設單位。第十條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擬建道路或者管線工程項目申請報告;
(二)擬建道路方案圖或者管線路徑方案圖(要求使用長春市統一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比例尺為1:500或者1:1000的地形圖)。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方案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會簽手續,再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規劃要求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除本辦法第十條所列材料外還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或者管線工程設計說明書;
(二)具有規定技術參數的道路或者管線工程設計方案圖紙和其電子文本;
(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的會簽意見;
(四)有征用土地情形的,提供建設用地批準書;
(五)屬地下管線建設的,提供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協議書;
(六)按照規劃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到有關部門辦理開工或者挖掘手續。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工程竣工后30日內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一)突發漏水、漏氣、漏電等管線搶險工程;
(二)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工地范圍內設置,臨時管線;
(三)因農業生產需要,設置的越野管線;
(四)因其他突發事件,必須進行搶險搶修的道路或者管線工程。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要求和核準的設計文件進行道路和管線工程建設,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須經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六條 道路或者管線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放線。放線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驗線,經驗線符合規劃要求的,核發道路或者管線工程驗線合格通知書;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責令其改正。改正后重新申請驗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