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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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測繪工程工程測量資質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門辦理
1. 測繪資質申請所需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業務單位法定證明,法定代表人簡歷,任命或者聘任文件;(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測繪資質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可以是資質證書,職稱證書,社會保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等;(3)符合要求的所有設備和設備的證明,省級測繪天文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設備驗證單位出具的驗證證書;(4)辦公場所證明(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6)測繪效果和材料檔案管理系統信息;(7)測繪效果失密管理制度資料。
2. 測繪資質審批周期從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到收到證書,最長35個工作日。(1)提交請求后5個工作日內可以確定是否受理或補證資料;(2)受理資質申請后20個工作日(可延長10個任務日)作出資質審批決議;測繪資質證書的無效期不超過5年,并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0天提出測繪資質延續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
以上就是測繪資質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和審批周期。
在長春如何辦理”發放測繪作業證?
一、在長春市辦理“發放測繪作業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資質證書》副本(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2.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作業證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3.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作業證申請匯總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4.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單位申領測繪作業證的書面申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紙質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5.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員身份證明(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6.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一寸彩色。)
7.一般情況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測繪職業資格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彩色復印件和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長春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本市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測繪活動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長春市規劃部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測繪行政管理工作。
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市、縣(市)人民 ***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的測繪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鄉、鎮人民 *** 負責本行政區內測量標志的保護工作。第四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測繪規劃。根據需要編制本行政區域局部地區的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經同級人民 *** 批準,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五條 測量標志屬于國家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測量標志的義務,對損毀測量標志行為有權制止、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損毀測量標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測量標志用地。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六條 本市市區(雙陽區除外)使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國家統一高程系統;地形圖的分幅和編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七條 縣(市)、雙陽區可以使用國家統一坐標、統一高程系統,也可以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先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依照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第八條 涉外的開發區、保稅區以及涉外建設項目所進行的測繪,必須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三章 地圖第九條 編制單位編制本市行政區或者本市行政區某一區域各類公開地圖(包括各種紙質地圖、電子地圖、立體地圖,各種專業地圖),應當由取得相應測繪資格的單位承擔,并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審核批準的,不得編制各類公開地圖。第十條 本市行政區或者本市行政區某一區域普通公開地圖,必須由專門地圖出版社出版;其他專題地圖,可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其他出版社出版。
出版前款規定各類公開地圖的,提交出版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將樣圖報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出版。第十一條 生產、加工附有各類公開地圖圖形的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和個人必須將產品附有的地圖圖形報當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核,并按照批準的樣圖組織生產、加工。第十二條 發布附有各類公開地圖圖形廣告,必須經當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按照批準的樣圖組織發布。
普通地圖、保密地圖、內部地圖上禁止刊登廣告。第十三條 銷售者銷售的各類公開地圖以及附有各類公開地圖圖形的商品,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第四章 測繪市場第十四條 承擔測繪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格證書》。《測繪資格證書》分為四級,除甲級外,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應當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應當在15日內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測繪資格證書》。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不得采取自行壓價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測繪市場秩序。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在本市承擔測繪任務的,應當持《測繪資格證書》、營業執照、收費許可證、項目合同書到當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進行測繪。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進行測繪。第十七條 需要使用現狀地形圖的,應當使用已有的現狀地形圖,不得重復測繪編制。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承擔城鄉規劃、建設項目測繪任務的,必須執行國家頒布的《城市測量規范》、《地籍測量規范》、《地形圖圖式》和有關技術標準;承擔其他測繪任務的,必須執行國家頒布的相應規范、圖式和技術標準,確保產品質量。第十九條 測繪單位提供的測繪產品必須是合格產品。
測繪任務在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由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組織依法設置或者授權的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加蓋“測繪驗審專用章”;檢驗不合格的,由測繪單位進行修正或者重新測繪,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長春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怎么辦
一、在長春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設項目應提供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交通影響評價分析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的在現狀地形圖上疊加繪制的完整建設工程修建性詳細規劃(圖紙加蓋規劃設計資質印章)(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經聯席會集中解決問題的項目,需要提供并聯審批會議紀要(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4.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開發區、工業集中區項目,需要提供所在區規劃部門出具的初審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5.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如辦理城市雕塑工程,需提供總平面位置圖(原件:10份)、雕塑作品設計效果圖(稿樣)(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0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DWG電子版與JP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6.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響的建設項目,需提供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日照計算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7.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險化學品或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建設項目,需提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意見(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復印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8.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涉及文物與歷史建筑修繕的,應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房屋的測繪圖紙、現狀照片、歷史照片、修繕后的效果圖(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9.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表及綜合報告(說明建設項目情況、用地條件、交通及周邊環境要求,地下設施和建筑設計方案,征求周邊利害關系人意見情況和其他需說明事項)(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表需加蓋部門公章;填表日期與報件日期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0.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市發改委或由市發改委確認有審批權的部門核發的初步設計、核準的批復、年度建設計劃(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1.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市國土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建設用地批準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提供紙質版復印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2.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市環保局的審批意見或由市環保局確認有審批權的部門核發的審批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3.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市建委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4.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或開發區管委會對管網綜合設計圖紙的會簽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5.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設計院填寫的長春市規劃局規劃、建筑設計方案送審單(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6.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許可前公示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7.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圖紙加蓋建筑設計資質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總平面圖應滿足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要求,疊加繪制在現狀地形圖上(圖紙同時加蓋規劃設計資質印章)(原件:20份)(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6份;復印件0 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8.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設計單位完成的管網綜合設計圖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19.基本建設工程需提供:在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活動的,應提供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業委員會會議紀要和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0.交通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設項目應提供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交通影響評價分析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1.交通工程需提供: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的在現狀地形圖上疊加繪制的完整建設工程修建性詳細規劃(圖紙加蓋規劃設計資質印章)(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2.交通工程需提供:經聯席會集中解決問題的項目,需要提供并聯審批會議紀要(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3.交通工程需提供:開發區、工業集中區項目,需要提供所在區規劃部門出具的初審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4.交通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響的建設項目,需提供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日照計算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5.交通工程需提供: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表及綜合報告(說明建設項目情況、用地條件,交通工程設計方案,征求周邊利害關系人意見情況和其他需說明事項)(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表需加蓋部門公章;填表日期與報件日期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6.交通工程需提供:市發改委或由市發改委確認有審批權的部門核發的初步設計、核準的批復、年度建設計劃(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7.交通工程需提供:市國土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建設用地批準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提供紙質版復印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8.交通工程需提供: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或開發區管委會對管網綜合設計圖紙的會簽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29.交通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設計院填寫的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設計方案送審單(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0.交通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許可前公示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1.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的交通工程設計方案(圖紙加蓋設計資質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總平面圖應滿足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要求,疊加繪制在現狀地形圖上(圖紙同時加蓋規劃設計資質印章)(原件:20份)(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6份;復印件0 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2.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設計單位完成的管網綜合設計圖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3.市政工程需提供:經聯席會集中解決問題的項目,需要提供并聯審批會議紀要(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4.市政工程需提供:開發區、工業集中區項目,需要提供所在區規劃部門出具的初審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5.市政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險化學品或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建設項目,需提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意見(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紙質版復印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6.市政工程需提供: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表及綜合報告(說明建設項目情況、用地條件,土地證明文件取得情況,征求周邊利害關系人意見情況、相關部門和管線單位會簽情況和其他需說明事項)(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表需加蓋部門公章;填表日期與報件日期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7.市政工程需提供: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8.市政工程需提供:市發改委或由市發改委確認有審批權的部門核發的初步設計、核準的批復、年度建設計劃(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9.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或開發區管委會對管網綜合設計圖紙的會簽意見(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40.市政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許可前公示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41.市政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工程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滿足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要求,并疊加繪制在現狀地形圖上(圖紙加蓋規劃設計資質印章)(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0份;復印件0 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供紙質版與DWG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長春市辦理核發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核發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無。)
2.一般情況需提供:具有相應資質測繪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定位放線測量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3.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辦理《建設工程定位驗線合格通知書》的申請表及綜合報告(說明申請理由、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情況、其他需說明事項的申報材料統一說明)(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表需加蓋部門公章;填表日期與報件日期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提供紙質版原件與掃描件電子版,電子版按照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規劃局電子報件相關材料下載》的鏈接軟件刻錄到光盤。)
4.一般情況需提供:施工圖紙一套(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5.一般情況需提供:施工許可證(農安縣需提供)(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 *** 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