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測繪乙級資質要哪些條件?
測繪工程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基礎,無論城市生產、基礎建設中的各種都離不開測繪,而城市的發展方向,測繪資質在現代社會變得越來越重要。
測繪資質改革后,分為10個專業類別,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級別資質等級,改革后的人員分類表,對于人員縮減,設備簡化。下面是測繪資質改革后辦理要求和專業標準分類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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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由《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專業標準01
專業標準02
吉林省人民 *** 關于修改《吉林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二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涂改、轉借和 *** 《測繪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由測繪工作主管部門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二、第二十八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吉林省測繪局通報批評。”
本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
吉林市測繪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工作的管理,保證測繪產品質量和測繪資料的正確使用,依據《吉林省測繪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我市從事測繪工作,使用測繪資料、測繪標志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細則。第三條 市測繪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全市測繪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測繪工作法規;制訂測繪規劃;管理測繪隊伍、資料、標志;組織本市地圖編制出版工作。
各縣(郊區)的測繪管理工作,由縣(郊區)人民 *** 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第二章 測繪管理第四條 從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專職從事測繪生產的隊伍;
2、有相應的測繪儀器設備;
3、能提交相應測繪業務的合格測繪產品。第五條 從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提出申請并填寫《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經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查后,報省測繪局審批,頒發相應等級的《測繪許可證》。第六條 測繪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測繪法規、測繪技術標準和技術規定。第七條 測繪單位必須接受測繪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第八條 測繪單位所承包的測繪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應將測繪成果《原始記錄、計算機成果除外)全部提交發包單位,同時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報送該項目的技術總結和測繪成果。第九條 取得《測繪許可證》的單位,必須在《測繪許可證》所限定的范圍內從事測繪工作。測繪單位需要變更測繪范圍時,按本細則第五條的規定重新辦理測繪審批手續。第十條 《測繪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對持證單位要定期復查和抽查。第十一條 外地來我市進行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經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查同意后才能從事測繪工作。第三章 技術管理第十二條 在施測前,測繪單位必須將測繪設計書(一式兩份)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查后,送省測繪局審批。第十三條 測繪人員要嚴格執行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禁弄虛作假,偽造成果。
測繪單位要加強測繪生產的技術檢查和驗收工作,確保測繪質量。第十四條 市區統一的坐標系、高程系、圖幅分幅和編號,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單位和個人使用時,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提供。
各縣一律執行國家統一的坐標系、高程系、圖幅分幅和編號。第十五條 測繪小面積的工程圖、專用圖、線路圖,國家有規定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可按使用單位的技術要求測繪。
專業測繪單位施測時,在不降低國家規定技術標準的同時,可增測專業內容。增測的內容、技術規范,必須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核,報省測繪局備案。第四章 資料管理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完成測繪項目后,必須將測繪資料(包括成圖、文字資料)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或由其委托的單位)審驗合格后,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在測繪資料上加蓋審驗合格章。
任何單位不得使用未經測繪管理部門審驗的測繪資料。第十七條 審驗合格后的測繪資料,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或由其委托的單位存檔,并向省測繪局報送目錄。
專業性的測繪資料,經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驗后,由測繪單位提供代給發包單位使用,同時將原始件(或二底)關交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備案。第十八條 市測繪管理辦公室負責向各單位提供測繪資料。各單位借用的測繪資料和自存的專業性測繪資料,只限于本系統和本單位使用,不得轉抄、 *** 、買賣和復制。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復制的,需報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批。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外國人、港澳人員提供、贈送、出售測繪資料;不準以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發表國家未公開的測繪資料。確需要提供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報省測繪局批準。第五章 標志管理第二十條 各類測繪標志由標志所在縣(區)、(鄉鎮)人民 *** 指定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長期保管,承擔保管標志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發現標志損壞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報當地測繪管理部門處理。保管標志的單位和個人變更時,應報當地測繪管理部門批準。第二十一條 測繪單位在使用測繪標志時,要報市測繪管理部門批準,使用時要加以愛護,不得損壞。第二十二條 距測繪標志一點五米范圍內的土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耕種或作它作用。距測繪標志五十米范圍內不得放炮采石。
禁止在測繪標志上蓋房、架線、搭棚子、拴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