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筑企業資質申報過程中常見的問題的第三部分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我單位是新設立的公司,能直接申請水利行業丙級或乙級資質嗎?
答:不可以,《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附件2-19備注中寫明:申請行業資質時,企業和人員業績需包括“水庫樞紐”工程和本行業企業設計累積中的2個設計類型。即企業需具備含“水庫樞紐”工程在內的至少3種設計類型資質并取得相應業績后方可申請行業資質。
2,我單位已經取得設計資質了,請問出圖章是省廳頒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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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
3,我單位申請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資質升級,企業業績中的投資額是項目投資額還是項目設計費用?
答:企業業績中的投資額指整個工程項目的投資額。
4,我單位申請設計資質時給出的意見是:“1.未指定主要技術負責人;2.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個人簡歷不完整,無法考核。”但是申請表中我單位填寫了幾個技術負責人了,個人簡歷也有填寫,請問是什么意思?
答:當申請一個設計專業資質事項時,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只需要填寫一個即可,不能添加多人。個人簡歷必須從畢業后開始填起,不完整或填寫不規范無法考核具體設計經歷。
5,我單位申報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資質升級時,企業業績是與房建項目一同簽訂的配套合同可以用于申報嗎?
答:不可以。申請專項資質的,企業業績應是獨立簽訂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行業配套工程中符合專項工程設計規模標準,但未獨立簽訂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不作為申請專項資質時的有效專項工程設計業績。
6,我單位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專業乙級資質,還需要申請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資質嗎?
答:不需要。建市[2007]202號文規定:具備建筑工程行業或專業設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相應范圍相應等級的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等專項工程設計業務,不需單獨申請以上專項工程設計資質。
7,申請建筑行業(人防工程)設計專業乙級資質時,專業設置中的非主導專業的人員是否要提供相關業績?
答:要。《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附表2-21備注中寫明:防護專業、通信專業、防護專業的人員,指從事人防工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并有相關業績的人員。即防護專業、通信專業、防護專業需考核個人業績,在填寫申請表是填寫在“從事工程設計非注冊人員情況一覽表(主導專業)”中。
8,什么樣的專業技術人員才能作為有效的專業人員申報?
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第三十五條第六款規定:在確定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為有效專業人員時,除具備有效勞動關系以外,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的非注冊人員學歷專業、職稱證書的專業范圍,應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和稱謂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作為有效專業人員認定:
(1)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不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與崗位稱謂相符,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2)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空缺或與崗位稱謂不相符,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3)學歷專業為相近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與崗位稱謂相近,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4)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均與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專業學習結業證書,從事工程設計10年及以上,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9,工程設計資質延續是否考核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
答:暫不考核。
10,“建筑工程造價工程師”可否代替“概預算”中級職稱人員?
答:可以。
以上內容是資質參謀根據代辦建筑企業資質申報過程中經驗總結,如有不對之處,歡迎大家指出,互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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