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辦理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乙、丙、丁級測繪資質核準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基本編碼:0112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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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編碼:
11440000006939932820112011001
行使層級:省級,市級
數量限制:無
實施主體: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法定辦結時限:20(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工作日)
結果名稱:測繪資質證書
結果樣本:測繪資質證書樣本.png
辦件類型:承諾件
審批服務形式:網上辦
辦理形式:網上辦理
業務系統: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
支持預約辦理:否
支持物流快遞:是
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
聯辦機構:無
行使內容:無
通辦范圍:無
測繪資質辦理范圍與條件
測繪資質辦理受理范圍
主題分類:資質認證
服務對象:企業法人
申請內容:無
測繪資質辦理受理條件
申請人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許可申請: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
測繪資質辦理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1)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網上兩種方式提出申請,根據“四、申請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所有紙質材料都要錄入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
2)網上提交申請的,在各省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寫申請表單,上傳規定格式的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不按規定要求填寫申請書及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視為無效申請。
3)申請編號和收件憑證。網上提交申請的,申請人可獲得《申辦回執》。
2.受理
辦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人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后,本次申請即終止。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3.審查配合
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方式包括審批審查或者現場核查。申請人應根據實施機關要求做好資料提供工作。
4.獲取辦理結果
實施機關決定予以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測繪資質證書。
實施機關決定不予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應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實施機關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開辦理結果,并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可選擇自取或者郵寄送達的方式取得辦理結果。
測繪資質辦理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網上兩種方式提出申請,根據“四、申請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所有紙質材料都要錄入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
2)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的,請先登錄省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寫申請表單,上傳規定格式的初審文件,憑申報成功后取得的預受理號到受理大廳遞交紙質申請材料。
3)申請編號和收件憑證。窗口提交申請后,當場受理的,申請人可即時取得申請編號;沒有被當場受理的,申請人可獲得《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回執》。
2.受理
辦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人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后,本次申請即終止。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3.審查配合
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方式包括審批審查或者現場核查。申請人應根據實施機關要求做好資料提供工作。
4.獲取辦理結果
實施機關決定予以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測繪資質證書。
實施機關決定不予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應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實施機關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開辦理結果,并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可選擇自取或者郵寄送達的方式取得辦理結果。
測繪資質辦理材料清單
1.市級測繪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2.測繪成果、質量管理體系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4.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5.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
6.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測繪資質辦理設立依據1
法律法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17年修訂)
依據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七號
條款號:第二十七、二十八條
頒布機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實施日期:2017-07-01
條款內容
第二十七條 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規定。
測繪資質辦理設立依據2
法律法規名稱:《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
依據文號:國測人發〔2014〕8號
條款號:第十八條
頒布機關: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實施日期:2015-01-01
條款內容
第十八條 測繪資質單位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注冊測繪師,具體數量要求根據單位的資質等級、業務性質和范圍、人員規模等,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在《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
測繪資質辦理設立依據3
法律法規名稱:《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
依據文號:國測管發〔2014年〕31號
條款號:第五條
頒布機關: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實施日期:2014-07-01
條款內容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測繪資質辦理,測繪資質代辦首選資質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