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乙、丙級測繪資質初審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基本編碼:01120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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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實施編碼
11441800007299885930112011003
行使層級:市級
數量限制:無
實施主體: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法定辦結時限:20(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8(工作日)
結果名稱:關于XXX申請辦理測繪資質的請示
結果樣本:無
辦件類型:承諾件
審批服務形式:網上辦,一次辦
辦理形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業務系統:廣東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服務與監管平臺
支持預約辦理:是
支持物流快遞:是
權力來源:省級下放
聯辦機構:無
行使內容:無
通辦范圍:跨縣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范圍與條件
受理范圍
主題分類:國土和規劃建設,資質認證,建設管理,申請資質
服務對象: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及其他社團組織
申請內容:包括申請測繪資質、申請測繪資質升級、測繪資質單位變更業務范圍、測繪資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業務。
受理條件
申請人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許可申請: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完成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信息填報后,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電子版《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承諾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并短信通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審批證件或批復;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根據短信提示在網上個人中心查閱辦理情況,帶齊或郵寄紙質材料到綜合窗口,自取或者通過郵寄領取。本事項的網上辦理流程見《網上辦理流程圖》。
網上辦理流程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人申請人完成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信息填報后,向綜合窗口人員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口頭告知予以受理;申請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性口頭告知申請人要補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口頭告知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承諾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并短信通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審批證件或批復;不予通過的,電話口頭告知并說明理由,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一次性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綜合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 本事項的窗口辦理流程見《窗口辦理流程圖》。
窗口辦理流程圖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特殊環節
名稱:實地核查
時限:1(工作日)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申請材料清單:
測繪資質申請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購置發票)
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材料
測繪成果、質量管理體系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咨詢監督
咨詢電話:0763-3361485
投訴電話:0763-3380692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窗口辦理
清遠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服務窗口
辦理地點:清遠市清城區新城人民二路七號市機關辦公大樓四號樓二樓
辦公電話:0763-337800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 9路公交車、29路公交車、113路公交車、205路公交車、208路公交車經停清遠市清城區新城人民二路(市 *** 行政服務中心站 )。
許可收費:不收費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設定依據
設立依據1
法律法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17年修訂)
依據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七號
條款號:第二十七、二十八條
頒布機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實施日期:2017-07-01
條款內容:
第二十七條 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規定。
軍隊測繪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設立依據2
法律法規名稱:《廣東省測繪條例》(2014年修訂)
依據文號:《關于修改<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等二十七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條款號:第十九、二十條
頒布機關: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實施日期:2011-11-01
條款內容:
第十九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二十條:測繪資質審查和測繪資質證書發放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期限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設立依據3
法律法規名稱:《廣東省人民 *** 第四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
依據文號:2009年粵府令第142號
條款號:第三條
頒布機關: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實施日期:2009-11-17
條款內容:
三、省 *** 決定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權利與義務
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申請人享有知情權,實施機關應當將本行政許可審批的辦理依據、條件、時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網上公開 申請人有權要求實施機關對公開內容予以說明、解釋;
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申請人應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因提供不真實材料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清遠市人民 *** 或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市機關大樓2號樓清遠市法制局或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160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電話:0763-3379717或020-38805154
網址:無
行政訴訟
部門: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
地址: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玄真路33號
電話:0763-5814630
網址:http://qx.gdqyfy.gov.cn/
清遠測繪資質辦理及清遠測繪資質代辦首選資質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