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建設類資質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對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了審核,為保證審核的公正性,增加審核的透明度,現將初步審核意見公示(詳見附表),以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初步審核意見有異議的,行政許可申請人可按川建審發〔2014〕460號文件要求在網上提交申訴申請材料,于2022年1月12日17時前完成網上申訴工作;逾期未申訴的,視為放棄申訴權利,系統不再受理;申訴資料只能針對原上報材料做出解釋和說明,不能更換人員和資料。企業申報資料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且一年內不再受理該事項。咨詢初審意見請帶上受理通知單原件、企業法人授權書或者單位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原件。社會各單位及個人對行政許可申請人所申請許可的真實性及其他情況有舉報的,請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單位舉報應加蓋公章及真實的聯系方式,個人舉報應署實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及真實的聯系方式,否則,將視為無效舉報。
公示期間,由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推送的建造師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以同意。
本公示僅為我局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請各行政許可申請人警惕不法人員假借許可審查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
聯系地址:德陽市政務中心三樓建設工程服務區132號窗口
郵編:618000
聯系電話:(0838)2514030
德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2021年第十九批公示意見一覽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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