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的政策改革充滿多變性,去年的政策與今年就有很多區別,在這樣的情況下,任何企業需要做的都是跟上改革的腳步,加強公司的實力和資質。今天跟著資質參謀小編看下2021年建筑業的政策居然都有了哪些改動!
一、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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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月,國務院在《“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中提到,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在《2021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
2、山東、江蘇、河南三省已發文,允許“信用好”的企業超資質承接工程
3、試點“資質告知承諾審批”, 2021年1月起,將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
4、取消園林綠化資質后,“信用”成為施工企業參與招投標的重要參考依據
5、業績和實力
目前來看,針對企業工程業績,主要有兩大變化:
●提高“業績”考核指標
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為例:
同時提出,“對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對于企業來講,申請資質升級的難度無疑是大大增加了。
●嚴查“業績”造假
根據數據統計,2021年1—9月份全部資質申請總數為2547,同意數量為947,通過率僅37.18%。
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幾項“人員”指標后,除了對企業資產和技術負責人的要求,就僅剩“業績”了。資質申請不通過,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業業績不達標。
此外,住建部也明顯加大了對工程業績弄虛作假的查處力度。自2021年至今,已有77家建企因“資質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被公開通報。被駁回資質申請不說,這些公司的信用也會留下“污點”記錄,并且未來1年內不得再申請該項資質。
以上大部分企業,是在對申報業績進行現場核查時發現,少部分是省級主管部門對群眾舉報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業績進行核實時發現,被通報企業1年內不準再申報。
二、全面修訂《招標投標法》
2021年1月19日《招標投標法》修訂工作正式啟動。發改委將主導對《招標投標法》進行全面修訂,草案有望年內出臺。
發改委在關于修改《招標投標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中,擬對“不合理的低價中標”增加限制條文。
發展改革委副秘書范恒山提出,在修訂范圍上,要進行全面修訂,盡量做到一次性修到位,使修訂后的《招標投標法》能夠適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招標投標市場發展的需要,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爭取2021年盡快形成修訂草案上報國務院。
“低價中標”,這種重價格、輕質量的指揮棒會不會取消?答案或許就要揭曉!
三、統一全國工程計價規則
2021年1月2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印發《2021年工作要點》。通知明確在今年:
1)以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分散的強制性條文。
2)統一全國工程量清單計價 *** 和計價規則,統一消耗量定額編制規則,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的建設市場。
3)完善計價依據體系。完善工程前期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以及使用維護定額等計價依據,修訂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和計算規范。
在《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住建部也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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