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環評到底有沒有被取消?這兩年關于環評資質取消的新聞比比皆是,但是到底是真是假?環評行業的人都成了驚弓之鳥,就怕自己的工作突然間就沒了,是真消息還是謠言?我們來一探究竟!
環保部下發的《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的文件,因為《意見》中沒有提到環評資質的問題,所以被一些自媒體曲解成環評資質被取消,這當然是不對的,至于環評資質到底有沒有取消,我們應當看到官方文件時才能下定論,否則都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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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這幾年關于環評的謠言:
謠言一:環評不收費
2021年07月16日國務院下發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中的第12條規定:“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明白寫著是 *** 審核、審批的文書不收費,居然也能看成環評不收費!
謠言二:環評制度將會消弱或取消
新《環評法》更大的變動就是取消了環評前置。引起了人們對環評的討論,而且話題經久不衰!環評前置,就是環境影響評價需先經環保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之后,其他建設施工方案審批等手續才可以開展。取消前置,就意味著環評和后續內容可以同時審批,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整個項目的審批時間,但
環評制度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過去一年,在全國環評隊伍的共同努力下,環評改革在“劃框子、定規則、查落實”方面取得了實實在在的進展,但環評工作仍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改革來解決。各級環保部門要正確認識和理解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強化環評制度的預防功能,加大事前把關力度。
所以,環評將減弱或者取消是無稽之談了!
謠言三:取消環評資質
環評資質取消的謠言分兩個時期,一個是2021年7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個是2021年1月25日環保部下發的《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
之一個謠言來源于國務院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第六條的修改,刪除了“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
但是,修訂后的第九條卻明明白白寫著:“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建設前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可以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環評證好考嗎?
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是由國家環保總局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4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 *** 》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竣工驗收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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