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條例
本條例所稱測繪成果,是指通過測繪形成的數據、信息、圖件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九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地圖,在出版前應當報省測繪局審核。未出版的繪有國界線或者浙江省省界線的地圖需要公開展示的(包括在影視畫面、圖書、報刊、廣告中使用的),應當經省測繪局審核。
”對《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刪去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自行攜運國家秘密測繪成果出境的,還應當向設區的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根據本省應用需求,稅務、海關、金融監督管理等國家有關部門派駐浙江管理機構提供的數據,屬于本條例所稱公共數據。第四條 公共數據發展和管理工作堅持中國 *** 的領導,遵循統籌規劃、依法有序、分類分級、安全可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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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土地的保護、開發、利用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林業管理等活動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規范基礎測繪活動,保障基礎測繪事業為國家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基礎測繪活動,適用本條例。
浙江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2018修正)
1、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由省測繪管理部門抄送國家安全機關。
3、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和發展基礎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4、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審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要明確本機關負責成果管理的統一辦理審批事項,不得多頭審批、越級審批。
5、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專業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部門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
測繪資質申請中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如何填寫?跪求,在線等...
1、不吃請、不徇私情、不打擊報復,忠于職守,實事求是,秉公檢查,對測繪產品作客觀、公正地質量評定,并對檢查的產品質量負責。3 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技術設計書和質量評定標準,保證產品質量準確可靠。
2、一)有法人資格;(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3、法律主觀: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條件是:申請人有符合國家的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制度且是具備獨立法人的單位或其他組織,該涉密測繪成果有明確、合法的使用目的和相應的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