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條例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研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3、第七條 基礎測繪必須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4、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和發展基礎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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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志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志保護條例》、《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3、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如何辦理乙級測繪資質?多久能辦理下來?
乙級測繪資質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人員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自本標準施行之日起滿三年后,甲、乙級測繪單位的注冊測繪師數量應達到本標準的考核要求。
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測繪辦理
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2、測繪公司資質辦理需要條件:辦公場所: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600_,乙級不少于150_,丙級不少于40_,丁級不少于20_。
3、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4、申請測繪資格的主體必須是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測繪資質。通俗地說,就是要以公司的名義申請測繪資質。
5、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審批甲級測繪資質并頒發甲級《測繪資質證書》。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受理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做出審批決定,頒發乙、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