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條例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研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以及其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3、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和發展基礎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4、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志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志保護條例》、《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2、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3、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改革后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4、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浙江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2018修正)
1、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維護國家安全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由省測繪管理部門抄送國家安全機關。
3、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和發展基礎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4、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審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要明確本機關負責成果管理的統一辦理審批事項,不得多頭審批、越級審批。
新測繪資質系統內各項制度是什么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的測繪資質審查。
測繪資質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浙江省杭州市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暫行,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