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浙江省杭州市乙級測繪資質招投標,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招標投標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區范圍內國有和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或參與投資的總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或總造價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必須實行招標投標。否則,開戶銀行不予付款,有關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辦理監督核驗手續。
外商獨資、國內私人投資等建設工程施工,是否實行招投標,由投資者自行決定。
市人民 *** 確認的保密、搶險、救災等建設工程施工,可以不實行招標投標。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杭州市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電力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和本辦法負責本專業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市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專業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實施監督。第五條 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具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浙江省杭州市乙級測繪資質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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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招標單位的資格、招標工程條件,審批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文件;
(二)組織發布招標信息和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核;
(三)委托具有標底審計資格的機構審定標底;
(四)監督開標、評標、定標和議標;
(五)調解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
(六)監督承發包合同的簽訂。第二章 招標第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應采取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方式,參加投標的單位不得少于3家。邀請招標的,應經市招標辦同意。
因工程專業特殊、條件限制,不宜實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經市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實行議標。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2家。第七條 實施招標的建設單位必須具有正確編制招標文件及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組織評標、定標和履行招標全部程序的能力,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特類、一類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會計師和經濟師各1人以上,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6人以上;
(二)二類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會計師和經濟師各1人以上,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4人以上;
(三)三、四類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會計師或經濟師1人以上,本專業初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3人以上。
不具備上述規定條件的,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招標 *** 機構 *** 招標。第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可實行項目的全部工程招標、單位工程招標、特殊專業工程招標等形式。但不得對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第九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招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圖紙及有效的計劃文件;
(二)已按規定辦理報建手續,領取投資許可證;
(三)建設資金已驗證落實,其中年度資金按規定到位;
(四)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并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五)已經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工程類別;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單位填寫《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申請書》,經市招標辦審核后,即行組織編寫招標文件和標底;
(二)招標單位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經核準發出招標邀請書;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通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發布招標信息,征求投標單位;
(三)投標單位填寫《杭州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書》,并接受招標單位對其的資格審查;
(四)招標單位將初選的投標單位(3--6個,其中在杭企業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報市招標辦復審后向選定的投標單位發出招標通知書;
(五)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領取招標文件;
(六)招標單位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介紹招標文件,進行圖紙、資料交底,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并形成書面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說明;
(七)招標單位組織評標小組,制定評標、定標辦法報市招標辦審定;
(八)招標單位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確定中標單位;
(九)經市招標辦核準后,招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招標、中標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
實行議標方式的建設工程可參照上述程序適當從簡。
測繪資質乙級可以在外省投標嗎
可以,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對測繪資質等級的要求只有從事領域的限制,而沒有區域的限制,我見過一個丙級資質的公司還接國外的活呢。
測繪工程測量資質業務范圍能參與大地測量投標嗎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章總則之一條為浙江省杭州市乙級測繪資質招投標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浙江省杭州市乙級測繪資質招投標: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第五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2]第二章申請與受理第六條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公場所;(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第七條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第八條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第九條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四)單位公場所證明;(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三)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四)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五)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六)與所申請升級專業范圍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證明材料。申請新增專業范圍的單位,應當提供第(一)至(五)項材料。第十一條擬從事生產、加工、利用屬于國家秘密范圍測繪成果的單位,其保密管理工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交有關書面材料:(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情況;(二)依照國家有關保密和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三)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保密管理人員;(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本單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明確崗位職責,設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護措施;(五)與涉密人員簽署保密責任書,測繪成果核心涉密人員應當持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涉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第十二條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2]第三章審查與決定第十三條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第十四條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第十五條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級行政區編號+順序號+校驗位。第十六條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不得超過乙級。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取得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申請的專業范圍只設甲級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2]第四章變更與延續第十七條測繪資質單位的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有關部門核準完成變更后30日內,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一)變更申請文件;(二)有關部門核準變更證明;(三)測繪資質證書正、副本。第十八條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60日前,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延續手續。對繼續符合測繪資質條件的單位,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批準,有效期可以延續。第十九條測繪資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測繪資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申請補領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補領證書申請等材料到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補領手續。第二十條測繪資質單位轉制或者合并的,被轉制或者合并單位的測繪資質條件可以計入轉制或者合并后的新單位。測繪資質單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單位不受本規定第十六條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和專業范圍的測繪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