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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的統計年報和年度報告有什么區別
1、年報就是一年才出版一期的報紙或刊物,同理,月刊就是每月一期的刊物,周報就是每月出版一期的報紙 而年鑒是以全面、系統、準確地記述上年度事物運動、發展狀況為主要內容的資料性工具書。
2、一年年報公布前是報紙或雜志,換位思考,是每月出版雜志的問題,是一份月刊周報 之本年鑒是一部全面,系統,準確地記述事物運動的最后一年,信息工具主要內容的發展。一年曲目,文獻和統計資料,年度連續出版的書籍的內重要時事。
3、環境統計年報只是關于環境狀況的數字統計說明,比較粗略;而環境狀況公報不僅包含與環境統計年報的內容,而且對環境質量的好壞,環境質量的發展趨勢都有一些分析、解釋、說明。。
4、總結區別就是年報表反映對象與月報表不一樣,所需要編制的報表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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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是年報 就是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報表包括描述公司經營狀況,以及資產負債和收入的報告、年報長表稱為10-K,其中的財務信息更為詳盡。
天津市測繪管理條例(2010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市人民 *** 規定的職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市人民 *** 鼓勵加強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
第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第十條 天津市測繪處是我市測繪業務、測繪資料的主管部門,是對外的測繪業務和提供測繪資料歸口管理單位,由其負責督促、檢查本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成果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天津市測繪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修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分規章 1.對《天津市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2002年市人民 *** 令第56號)作出修改。(1)刪除第十一條之一款。(2)刪除第十三條。(3)刪除第十四條。(4)刪除第十五條。
《天津市測繪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修改為:“依法應當交納測量標志有償使用費的單位,拒不交納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交,逾期仍不繳納的,可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如何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修改已通過的信息?
1、通過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的補充和修改數據進行修改,然后報市級測繪主管部門初審,再轉報到省級測繪主管部門。
2、到備案平臺改備案信息就可以了,修改期間,網站是可以訪問的。
3、后期用戶個人是不能自己修改維護信息的。可以在人員信息管理維護的渠道發出請求,代為解決。人員信息管理是人事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人事管理其他業務系統的基礎。
4、考生網報信息提交后就不能自行修改。如需更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申請更改。網報結束并確認報名信息后,考生須在規定日期之前繳納報名考試費,否則將被視為報名無效。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3、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4、法律分析: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