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測繪管理條例(2010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和管理的海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本條例。第三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區、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可以使用本市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必須到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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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本市坐標系統相聯系。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并根據測繪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核定專門用于基礎測繪項目的經費。第六條 市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本市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的建立和維護;
(二)本市1∶10000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中心城區及本市重點建設項目需要的1∶500、1∶2000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四)進行基礎航空攝影和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五)本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六)本市各種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編制;
(七)國家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七條 區、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
(二)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的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四)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工作。第八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市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市的基礎測繪規劃,報市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區、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區縣人民 *** 批準,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中心城區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1∶500的,應當及時更新;1∶2000的,更新周期為二年。其他區、縣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更新周期。全市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為四年。
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以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 本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市民政部門與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市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一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下管線普查整理測量等測繪工作,建立并維護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
建設單位敷設和更新地下管線必須及時進行竣工測量,并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按照本條例規定匯交測繪成果。
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對廢棄的地下管線,應當在六個月內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注銷。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地下管線的竣工資料和注銷資料,及時更新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第十二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標準,監督管理本市建筑物的變形觀測和地表的形狀變化測量。第十三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建立與地理信息系統有關的其他信息系統的,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取得相應測繪資質方可依法從事測繪活動。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注銷或者測繪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業務范圍和測繪資質等級變更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注銷、變更情況予以公告。
取消測繪資質備案流程
1、填寫申請表并準備所需材料。
2、向所在省級測繪資質管理部門遞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等待資質管理部門審核,并提交可能的補充材料。
4、若審核通過,繳納相關費用并領取資質證書。
5、若審核未通過,可重新提交申請或申請復議。
土地規劃資質資質如何申請
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向規劃原批準機關同級國土資源部門提出規劃調整申請,并編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規劃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調整規劃方案。
2、調整規劃。對經審查確需規劃調整的,由規劃原批準機關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審核(備案)表》出具同意規劃調整的審查意見。
3、更新數據庫。經規劃原批準機關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同意的,相關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規劃數據庫提交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該信息中心出具數據庫更新證明。
4、成果備案。在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更新數據庫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市國土資源局信息中心進行數據庫更新備案并出具數據庫備案證明。
擴展資料:
規劃調整審批同意后7個工作日內應當將上述辦理規劃調整流程中的所有相關資料報送其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同時提交規劃調整后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說明、圖件6套及電子光盤4套至省國土資源廳備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國土資源局備案。
規劃修改須提交的材料及辦理流程(一)申請對省人民 *** 審批的規劃進行修改的,應提交的材料及辦理流程:1、提出申請。由市人民 *** 向省人民 *** 報送要求規劃修改的請求。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土地規劃
申請土地規劃資質需要什么材料
目前國家越來越重視土地,有各種各樣的政策約束。比如要想在土地上規劃建房,必須先獲得土地規劃資質。那么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
1、項目合同復印件;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需蓋單位公章;3、立項批復;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附件復印件;5、通過國土資源部確認,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是1:1000勘測定界圖三張,還應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二、土地規劃調整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
首先當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向規劃批準相關單位提出規劃調整申請,然后編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規劃對應資質的調整規劃方案。其中材料有規劃調整項目材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審核(備案)表》;規劃調整請示文件、調整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所涉及土地的編號、地類等等。
2. 調整規劃
通過審查需要進行調整規劃的,由原來的批準機關和同一級別的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審核(備案)表》上填寫審查意見,對通過審查不能進行規劃調整的,由原來的批準機關,向上級反饋不同的意見。
3、更新數據庫
經過相關部門統一之后,相關縣級國土資源單位在七個工作日內,把調整過后的資料進行更新,同時由該信息中心出具數據庫更新證明。
4、成果備案
在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更新七個工作日內把新的數據進行備案,經過規劃調整審批同意后七個工作日內把上述內容交由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編輯總結:以上就是關于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闡述,希望能給廣大的朋友們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