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被吊銷后怎么解決
1、資質一般都是限令整改,再嚴重者做降級處理,最后才是吊銷資質。
2、重新申請的話只能從更低級的開始申請,相當于一切從頭再來。
3、關于材料不真實申請未通過的情況,那么一年以內是不可以再次申請建筑資質的。
4、如果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這種情況會被撤銷資質。規定是在三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只能等到三年期滿了才能去重新申請建筑資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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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資質被吊銷了,首先要做的是整改。視情況而定,要看是因為什么被吊銷的。整改好了才有利于后期的重新申請。
企業“營業執照”吊銷后如何恢復?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工商機關已經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作出了處罰決定,并向社會發布了公告,已經履行了法律程序。這個程序是合法、有效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雖然主體資格尚存,但其主體資格存在的意義僅是依法組織清算,并在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而不是隨意恢復經營資格。如果允許企業再從事經營活動,那么吊銷營業執照將失去其法律意義,也必將對現行法律法規的嚴肅性提出挑戰。從法律的角度看,恢復被吊銷企業的經營資格確實是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是,在我們的實際操作中,往往出現一些企業為了特定原因,必須恢復其經營資格的現象,所以,以上的看法對一部分企業是完全適用的,但不能一概而論。
1、被吊銷營業執照后,企業主體資格尚存。如上所述,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只是剝奪了企業的經營資格,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其法人主體資格仍然存在。這是恢復企業經營資格的法律基礎和前提條件。
2、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對吊銷執照后的清算程序和注銷登記程序不完善。《公司法》第192條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國家工商局工商企字(1997)183號文件認為,這其中的有關主管機關是指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權責令公司關閉的部門或機關,不包括公司登記機關。那么這種清算責任是誰的,不清算會有什么后果,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法律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放任,造成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往往不去清算,長期處于“半死不活”的狀態,債務也不能清償,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如果企業的經營資格被恢復,重新組織生產經營,債權人的利益就可以得到更大限度的保護。
3、有利于節約社會資源 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是依申請作出的行政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在申請人具備了企業設立條件時,才能獲得設立許可,比如籌備資金、確定經營場所、辦理前置審批或許可等。申請和許可都是以社會資源的消耗為代價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也可能形成了一定的商譽和無形資產,比如商標權、專利權、名稱權等。如果企業具備條件,恢復經營資格,則可以減少申請人的申請成本和行政機關的許可成本,也可以使企業的無形資產得到體現,固定資產得到盤活,還可以帶動職工實現再就業,保障社會穩定,從而從整體上節約了社會資源。
4、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積極性。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很多,從實踐中看,多數都是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參加登記機關的年檢,而被依法吊銷了營業執照,企業并沒有其他具體的的違法行為。這種情況下,登記機關如果查明情況,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允許某些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恢復經營資格,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資者的投資利益,可以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優化社會投資環境,進而推動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5、有利于推進企業登記制度改革。我國現行的企業登記制度,在對企業資格的認定上實行的是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同時確認的模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企業登記制度的缺陷逐漸顯現出來。在目前經營范圍管制弱化的背景下,企業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分離是商事登記立法的一個趨勢。通過實行有條件恢復企業經營資格的做法,也是對企業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分離登記模式的一種有益探索。
設計資質被吊銷后還能重新辦理嗎
是可以的。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9號)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資格)核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京建法〔2011〕14號)有關規定,現就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被資質許可機關撤回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申請辦理重新核定資質手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
被撤回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可以從行政許可機關做出撤回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按照資質申報渠道申請重新核定資質,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要求
(一)企業申請重新核定資質時,應登錄北京建設網網上辦事大廳,填寫相關信息,同時提交書面材料。
(二)書面材料要求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兩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4.企業章程復印件;
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復印件;
8.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租賃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租賃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復印件;
9.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10.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11.中級及以上職稱工程類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資質標準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
12. 初級職稱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及非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只需提供有合同雙方名稱、合同年限及雙方簽字蓋章頁面);
13.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復印件(只需提供有合同雙方名稱、合同年限及雙方簽字蓋章頁面)。不太懂的可以問問那個九天鯤鵬。
從業人員檢測資質被吊銷怎么辦
一旦被吊銷就沒有辦法恢復了。
因為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47條中的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不具備安全條件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且沒有主動申請注銷從業資格的;
(二)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
(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被吊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
所以結合描述來看,從業資格證一旦被吊銷,就會被作廢不可以恢復。
從業資質指的是從事某一專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是人員從業資格和其對應能力的體現。自從2002年兩部聯合印發了111號文件,就正式建立了執業資格制度,所有等級執業人員必須有相對應等級的執業證書。
怎么恢復被吊銷的營業執照?
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因此一般情況下被吊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可以恢復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清算,注銷公司。如果認為具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