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哪些甲級資質的建筑設計院(或公司)
天津市房屋鑒定勘測設計院
天津市和平區新華路11號
27303565
天津市給排水研究設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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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區保定道2號
23660052
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設計院
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75號
23308751
天津市測繪院
天津市和平區承德道2號
23954019
天津市園林規劃設計院
天津市河西區南京路8號
28620061
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區營口道239號
27835043
天津華匯工程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
23346012
天津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區黃浦南路2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
28012320
天津天怡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開區南豐路靈隱道興泰里30號
28372863
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
27401845
天津津川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區氣象臺路95號
23539840
天津市建筑設計院
天津市河西區氣象臺路95號
23345939
天津天馬國際建筑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區賓館路7號
28138668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氣象臺路99號
23346206
鐵道部第三勘測設計院
天津市河北區中山路10號
26353922
機械部汽車工業規劃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河東區程林莊道天山路
84771405
機械部第五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紅旗路370號
23369366
天津市地質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261
23675455
天津市勘察院
南開區紅旗南路428號
23679610
天津港津建筑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兆發新村6號
27411363
天津市紡織建筑設計院
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白堤路27號
27380302
天津市化工設計院
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孤山路2號
27459592
天津市建工設計院
天津市南開區靈隱道興泰里30號
27020310
天津市輕工業設計院
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29號
27386110
天津市水利勘測設計院
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217號
23282174
天津海上安全監督局海測大隊
天津市河西區洞庭路31號
28341275
交通部之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472號
28341931
水利部天津勘測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區洞庭路60號
28346666
鐵道部電氣化工程局電氣化勘測設計院
天津市河東區江都路33號
24340602
天津石化設計院
天津市大港區勝利街東干道
25992747
大港油田集團勘察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大港區港東街
25948544
天津美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區環湖中路51-55號南信大廈308
23923489
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北辰區引河里北道1號
26915700
中國天辰化學工程公司
天津北倉京津公路521號
86810024
中海物探工程勘察公司
天津市塘沽渤海石油公司院內
25808051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基本條件: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儀器鑒定證書造假會有什么影響?申報資質有影響嗎?
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具體罰則,則應當根據申報規定或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法條鏈接:參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1、第三條 企業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
2、第十二條 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審批權限依法給予警告,并作如下處理:
(一)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二)企業在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三)企業在資質延續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予延續;企業按低一等級資質或縮小原資質范圍重新申請核定資質,并一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3、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取得資質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且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4、第十六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或為企業提供虛假證明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抄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5、第十七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資質申報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作為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在全國誠信信息平臺予以發布。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天津市測繪管理條例(2010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和管理的海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本條例。第三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區、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可以使用本市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必須到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本市坐標系統相聯系。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并根據測繪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核定專門用于基礎測繪項目的經費。第六條 市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本市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的建立和維護;
(二)本市1∶10000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中心城區及本市重點建設項目需要的1∶500、1∶2000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四)進行基礎航空攝影和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五)本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六)本市各種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編制;
(七)國家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七條 區、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
(二)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的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四)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工作。第八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市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市的基礎測繪規劃,報市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區、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區縣人民 *** 批準,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中心城區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1∶500的,應當及時更新;1∶2000的,更新周期為二年。其他區、縣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更新周期。全市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為四年。
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以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 本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市民政部門與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市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一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下管線普查整理測量等測繪工作,建立并維護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
建設單位敷設和更新地下管線必須及時進行竣工測量,并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按照本條例規定匯交測繪成果。
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對廢棄的地下管線,應當在六個月內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注銷。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地下管線的竣工資料和注銷資料,及時更新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第十二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標準,監督管理本市建筑物的變形觀測和地表的形狀變化測量。第十三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建立與地理信息系統有關的其他信息系統的,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取得相應測繪資質方可依法從事測繪活動。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注銷或者測繪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業務范圍和測繪資質等級變更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注銷、變更情況予以公告。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