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山西省太原市測繪資質處罰,以及山西省測繪資質查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有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 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 4、根據測繪法規定,頒發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部門具有哪些行政處罰手段
有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1、法律分析: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不包括罰款。
2、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3、按照《測繪法》,對違反該法的行為,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處罰款,吊銷測繪資質證書,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等行政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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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法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暫扣測繪資質證書、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責令限期離境由公安機關決定。
5、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從事基礎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之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全省基礎測繪工作開展,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1、”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測繪單位在組織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有關要求,持測繪資質證書、項目合同文本等有關材料向省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或者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項目登記。
2、對《山西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刪除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3、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4、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含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行使測繪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5、”增加第二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后,重新公布。
6、”十第四十四條修改為:“對拒絕、阻礙交通主管部門、路政管理機構和交通征費稽查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測繪法規定,頒發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部門具有哪些行政處罰手段
1、甲級是國家測繪局發,乙級是省局發,有的丙級、丁級可由市縣發。
2、法律分析:只有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說只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才能實施降低測繪資質等級、暫扣測繪資質證書、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
3、按照《測繪法》,對違反該法的行為,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處罰款,吊銷測繪資質證書,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等行政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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