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辦理測繪資質?
測繪資質目前已經開始改革,各種政策議論紛飛,有人急急忙忙的開始趕在改革之前把需要的測繪資質辦下來,有的單位穩坐釣魚臺,安安穩穩的等著測繪資質標準出來再辦。不管是哪一種都需要了解清楚測繪資質代辦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所以我們接下來了解下辦理測繪資質的情況以及要求。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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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建設工程勘察資質還需要辦理測繪資格證嗎?
工程勘察和測繪的資質是不一樣的,需要重新辦理測繪資質。樓主說的施工隊放線一般只進行放線測量,在目前國內還不強行要求資質,但是你勘察一般要進行地形圖測繪,是國家強制要求需要資質才能進行測繪的項目。測繪資質要去當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是測繪局)登記辦理。
施工單位需要辦理測繪資質證書嗎
施工單位不需要辦理測繪資質證書,沒有測繪資質證書也可以承接工程,不過是需要有專業的測繪人員的。不過若施工單位符合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條件的話也是可以領取的。
太原市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建設市場的發育,依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承發包活動及建筑構件生產的單位、個人和建設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均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建設市場管理要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堅持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宏觀管理和監督,保護和促進平等競爭。第四條 太原市建設市場由太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其他有關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管理工作。第二章 資格審查第五條 在本市承包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城市建設開發企業以及建筑構件生產企業,必須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按照核定的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無證經營或越級承包工程。第六條 外地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城市建設開發企業進入太原市建設市場,須依照企業不同的資質等級分別經山西省、太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復核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領取《承包工程許可證》,并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稅務、公安和建設銀行辦理登記注冊及開戶手
續,農村建筑隊還需到勞動部門辦理《務工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承包工程的交易活動。撤離太原市時,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注銷手續,并交回有關證件。
零散建筑勞務由太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勞動部門管理。第七條 外地勘察設計單位進入太原市建設市場,須經山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勘察設計資格,到太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方可從事承包工程勘察、設計業務活動。第八條 國營施工企業內部開辦的集體所有制建筑單位,應當單獨辦理技術資質審查和法人登記手續,不得以國營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第三章 工程承發包和招標投標第九條 列入國家和省、市及有關主管部門計劃的新建、擴建和技改、大修工程項目,在投資計劃下達后,建設單位須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登記,商定工程發包方式,未經登記的工程項目,市規劃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建筑許可證。第十條 建筑面積或建設投資、規模在規定限額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實行招標發包,通過平等競爭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建設工程招標必須具備招標條件,并按規定程序進行。
招標方式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少數國家保密工程、特殊工程或不適宜招標的工程項目,可以由建設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與市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商定設計、施工單位。
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按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承發包活動必須公開進行。不準進行私下交易,不準利用職權壟斷設計、施工承發包業務,不準“中間人”參與工程承發包活動。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到計劃管理部門辦理開工審批手續;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必須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準予施工通知單》。未經辦理《準予施工通知單》的工程不準開工,銀行不予撥款。第四章 工程承包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第十三條 工程承發包關系確定后,雙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訂立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承包合同,并統一使用規定的合同格式。第十四條 訂立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承包合同應當貫徹公平合理、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另一方。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城市建設開發企業和建筑構件生產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及合同約定條件進行設計、施工和生產,保證設計、施工、建筑構件質量和建設工程,不得偷工減料、粗制濫造。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合格
的建筑構件不得出廠和銷售。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采取總、分包方式組織施工的,總包和分包單位應當訂立分包合同,并按規定承擔各自的責任。分包單位應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行分包。施工企業不得倒手轉包工程。第十七條 工程預、結算應當執行國家和山西省、太原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制定的計價規定和取費標準,不得高估冒算,不得任意壓價。
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和勘察設計費,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