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盂產業新城規劃會占村莊嗎
太原市大盂產業新城規劃會占村莊。
根據《 *** 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 *** 關于印發太原市人民 *** 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并發〔2009〕29號),設置太原市城鄉規劃局,正縣級建制,為市人民 *** 工作部門。
(一)取消職責,國務院及省、市人民 *** 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勘察設計、城市測繪、城市雕塑、戶外廣告設置等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制定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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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負責太原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監督、管理和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鄉規劃、城市測繪等年度計劃制定下達及管理(含驗收)。
(六)組織編制、修編、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市屬各區(含開發區等特定區域)內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并監督實施。
(七)審核上報城市規劃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依法審核上報市屬縣(市)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負責審批市屬各區(含開發區等特定區域)鎮、鄉、村莊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面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八)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并組織規劃設計招標方案評審。
(九)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規劃管理,核發選址意見書。
(十)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提供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筑物、構筑物、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管理,外立面裝修、燈飾、城市雕塑及城市規劃區內、行政區域內跨縣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二)依法組織審核城市規劃區內村鎮規劃并對村鎮實施規劃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指導全市行政轄區內村鎮規劃工作。
(十三)負責建設工程現場放驗線管理,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
(十四)組織檢查城市規劃區城鄉規劃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糾正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行為。
(十五)糾正違反城鄉規劃法規規章行為,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組織規劃聽證。
(十六)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城市雕塑行業管理(含資質審查)。
(十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建檔案收集、編制、保存、整理、查詢及管網普查、跟蹤管理。
(十八)開發管理全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組織促進城鄉規劃科技進步、人才開發和內外交流。
(十九)培訓市、縣(市、區)、街辦(鄉鎮)、社區(村)規劃管理人員和城鄉規劃監督員,指導市屬縣(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二十)實行派駐市屬縣(市)規劃督察員制度。
(二十一)承辦市人民 *** 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設13個內設處室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紀檢監察機構。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怎么樣?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是1997-06-25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注冊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冊地址位于太原市杏花嶺區旱西北二條9號。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40107MA0H3QMY8P,企業法人畢曉東,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的經營范圍是:市政行業(燃氣、軌道交通除外)甲級;水利行業(城市防洪)專業甲級;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及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工程測量:控制測量(三等以下)、地形測量(1/500-30平方公里以下;1/1000-50平方公里以下;1/2000-80平方公里以下;1/5000-100平方公里以下;1/10000-200平方公里以下。)、城鄉規劃定線測量、城鄉用地測量、市政工程測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橋工程測量)、建筑工程測量(建筑范圍小于1平方公里,單個建筑物和設施10萬平方米以下)、線路工程測量(300KM以下)、橋梁測量(多空跨徑總長在100米以下的橋梁);工程咨詢(按資質證核定范圍經營);巖土試驗、研究;曬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山西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25519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100-1000萬 和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79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優秀。
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太原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更多信息和資訊。
太原市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公開征求意見
6月29日,鳳凰網房產從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全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改善居住條件,根據市委、市 *** 工作安排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市住建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七部門牽頭起草了《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山西省太原市金剛堰路1號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發展科,郵編030009。信函請注明“《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反饋”字樣。
二、通過郵件方式將意見反饋至:電子郵箱tysljxqgz@163.com。郵件請注明“《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反饋”字樣。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0年7月7日,聯系人:雷永光,電話:0351-5625648。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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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完善全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關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晉建城字〔2020〕28號)、《太原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遵循“業主自愿、 *** 引導、規范實施、保障安全”的原則。充分發揮住宅業主的主體作用,依法通過民主協商,確保電梯加裝科學、合理、可行。充分發揮 *** 的協調服務職能,規范引導、優化審批,確保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二、加裝條件
(一)申請加裝電梯的既有住宅,應具有合法的權屬證明,未列入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等拆遷和改造計劃,符合建筑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二)以單元、整幢樓或小區為單位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全體業主依照《物權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充分協商,依法達成一致意見,并妥善處理好周邊相鄰關系。
三、實施主體
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相關業主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實施主體可以委托業主代表、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電梯安裝維護企業、原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等作為 *** 人具體負責上述工作。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鼓勵 *** 機關、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組織實施加裝電梯工作。
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承擔建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四、資金籌集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主要由業主承擔,具體費用根據業主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比例分攤。建設費用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對市區范圍內四層及以上的 *** 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在目前確定的省級財政為符合條件的電梯加裝項目每部補助10萬元基礎上,市級財政對加裝電梯給予20萬元/臺的資金補助,區級財政可根據實際予以獎補。加裝費用不足30萬元/臺的,根據實際建設費用補貼。對特殊困難家庭可按相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鼓勵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加裝電梯統籌資金。
五、實施程序?
(一)充分協商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全體業主進行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妥善處理好周邊相鄰關系,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出具書面同意意見。
(二)制定方案
實施主體委托專業機構對加裝電梯的住宅原有結構進行安全性檢測鑒定,并出具相關檢測鑒定報告后,方可委托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設計。設計單位要根據鑒定報告進行設計,確保加裝電梯安全性。專項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特種設備、水電氣暖等規范要求,包括加裝電梯可行性評估報告、設計施工方案、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后期運行維護保養分攤方案等內容。
(三)協議公示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經有關業主同意后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協議需明確加裝電梯委托 *** 人及其主要職責、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攤方案、加裝完成后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等內容。
實施主體應將協議和方案在擬加裝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調解申請,社區居委會應申請人請求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四)聯合審查
實施主體向所在區 ***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加梯組”)提出加裝電梯的申請,并提供相關業主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 *** 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加裝電梯方案文本、施工圖設計單位承諾書、加裝電梯協議等其他材料。
區加梯組召集區住建、市場監管、工信、自然資源、規劃督查、城管、應急、房產、園林等涉及部門及有關管線單位對加裝電梯協議及相關方案進行聯合審查,出具聯合審查意見。既有臨街住宅在臨街面加裝電梯的,區加梯組組織聯合審查前應向市行政審批局書面征求加裝電梯方案審查意見。
(五)工程施工
加裝電梯施工前,實施主體應向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工程開工手續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施工單位應向市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特種設備安裝告知手續,并向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電梯監督檢驗。施工過程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質量安全監督。
(六)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后,實施主體持竣工驗收報告和電梯使用登記證書向區加梯組提出聯合驗收申請。區加梯組召集區住建、市場監管、工信、自然資源、規劃督查、城管、應急、房產、園林等相關部門及相關管線單位、街道社區進行聯合驗收,出具聯合驗收意見。
(七)申請補貼
聯合驗收后,實施主體可以向區加梯組申請 *** 資金補貼。區加梯組統一組織 *** 補助資金申請、撥付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加裝的電梯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由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制造和安裝,安裝前應報告所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入使用前應經監督檢驗合格。
(二)規劃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實用性為原則,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應盡量減少占用現狀綠化,盡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所占用地不計建筑密度。
七、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納入市城鎮老舊小區工作,由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推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民政局等部門牽頭負責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政策制定、指導協調、督查檢查等工作。
各縣(市、區) *** 應當成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具體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政策宣傳、業務指導、矛盾協調等工作。
市工信局、市城鄉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房產局、市園林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和有關管線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簡便高效的原則,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裝電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測繪,不計入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不再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對已經依法辦理有關施工手續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相關業主應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撓、破壞施工。
(三)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統一公布有資質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名單等信息,方便群眾自主選擇。
(四)加裝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風險評估、監督管理按照《太原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應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辦法,鼓勵購買相關保險。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太原市城六區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適用本意見,三縣一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