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證書變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申請資質證書變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資質證書變更申請;(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四)與資質變更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企業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規定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改制重組方案、上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大會的批準決定、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改制重組的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四條 法人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測繪資質因為法人征信有問題不能變更怎么辦
測繪資質因為法人征信有問題變更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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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在管轄區的工商局領取如下表格:《登記申請書》,《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公司登記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證明》,《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2、按順序跑四個地方辦理所有的手續工商局: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寫完畢的表格(就是從工商局領取的表格),股權 *** 協議,公司任命決定書,新的,單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公司資質變更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1、資質證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根據資質等級向相應的發證單位提出申請; 2、企業在本省變更相關信息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資質變更信息申請表》企業資質信息變更申請表; (2)企業 營業執照 副本復印件; (3)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名稱變更的還需提供資質證書正本原件); (4)與資質變更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企業注冊地跨省變更的,企業應通過變更后所在省受理單位申請,由變更后所在省受理單位負責辦理變更手續。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前原資格證書所在地省受理單位同意變更并加蓋印章的《企業資質變更信息申請表》原件; (2)資質申請表; (3)資質申請表中所列專業技術人員的勞動保險證明及 勞動合同 復印件; (4)企業資質變更前原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注銷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注冊資金 、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化,需要準備資質變更的手續:
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身份證、職稱證、任職證明、股東會決議、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
企業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有關變更證明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二、前款規定以外企業法人變化,需要變更資質的:
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另行規定。變更結果應當在資質證書變更后15日內,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辦理變更手續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公司法人變更后資質怎么變更
以廣東為例,資質變更流程:
1、申請,申請單位提交材料(窗口人員核對原件)。
2、受理經辦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不受理或一次性補正資料告知。對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科室負責人審核材料。
4、審批局領導審批。
5、制證文書制作。
6、發證窗口工作人員電話通知申請單位取證。
許可咨詢崗位職責和權限:實施機關工作人員有義務準確、可靠地答復行政審批申請人的疑問。申請人按照實施機關提供的信息提交行政審批申請的,實施機關應視為符合規定,不得拒絕接受。
咨詢工作程序:申請人可通過電話、網上、窗口等方式進行咨詢和審批進程查詢。
擴展資料:
所需材料:
1、《廣東省建設類企業資質變更申請表》;
2、資質證書副本;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4、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僅申請冠省名的企業需要提交);
5、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辦事人員的身份證;
6、企業上級主管機構關于企業名稱變更的批文或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名稱變更的決議;
7、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廣東政務服務網-企業資質變更核準
資質法人變更所需材料
資質法人變更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變更申請文件;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測繪資質證書》正、副本;
四、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還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的章程、董事會決定以及第五條規定的四、六、十項中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的材料,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
五、住所地址變更的,還應當提交第五條規定的九項材料。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聘用)文件、勞動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等證明材料;
七、符合規定數量的測繪儀器設備統計表、省測繪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購買發票、調撥單等證明材料;
九、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⒈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⒉工作單位調動的專業技術人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辦理退休手續)的證明材料;
⒊企業法人的章程或者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⒋其他需要補充提交的證明材料。
十、單位住所及辦公場所的房產所有權證或者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