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上海市辦理測繪資質是歸哪個部門審批?
目前測繪資質是由上海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審批。
辦理須知:首先得知道自己想要申請的等級和專業。2021年7月1號實施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中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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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
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
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
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
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知道自己想要辦理什么專業之后,就看申請的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按測繪資質分級分類標準中的規定。配備人員設備。
上海市測繪成果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測會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上海市城市規劃建筑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主管本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業務上受上海市建設委員會領導。市規劃局所屬測繪管理處(以下簡稱市測管處)負責組織本市基礎測繪成果及其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目錄的接收,搜集、整理、儲存、提供使用和日常管理。第三條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本市完成的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必須依照規定按年度在第二年六月底前向市測管處匯交下列成果目錄或副本:
(一)按國家技術標準測制的三、四等天文大地測量成果及5秒級以上的城市測量成果的 *** 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用于測制1:500--1:25000各種比例尺成圖的各種航空攝影底片的目錄(一式一份);
(三)1:500--1:25000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底圖的目錄及副本,地籍圖、影像地圖、海圖、專題地圖的目錄(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各種地圖(一式兩份);
(五)經市人民 *** 批準的重大工程的基本控制測繪成果和圖件目錄(一式一份)。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年度匯交的測繪成果目錄或副本,由市測管處統一匯編成冊。第四條 基礎測繪成果國家秘密等級的劃分、調整和解密,均按國家測繪局、國家保密主管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專業測繪成果國家秘密等級的劃分、調整和解密,由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管理部門按規定確定,并報市測管處備案;其密級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圖和其他基礎測繪成果的密級。
各部門、各單位使用保密測繪成果,必須按國家保密法規進行管理。
保密測繪成果的銷毀,應當經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嚴格進行登記、造冊和監銷,并向提供該成果的管理機構備案。第五條 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可向市測管處查閱目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由市測管處統一提供使用:
(一)按國家測繪局和上海市城市測繪規范、圖式、細則測繪的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及航攝影像圖;
(二)市、區、縣、鄉等各種行政區域的掛圖、地圖集、地下管線圖;
(三)根據國家和本市統一座標系統測量的平面控制點成果;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統一高程系統測量的高程控制點成果;
(五)與上述各項測繪成果直接有關的技術資料等。
不屬于前款范圍的測繪成果,由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使用。第六條 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曬制全區、全縣或相當于全區、全縣面積以上的1:500--1:5000地形圖或相應的綜合管線圖,必須憑用圖單位公函,經市測管處批準后提供;
(二)密級基礎測繪成果必須憑統一印制的測繪資料歸口管理專用介紹信提供;
(三)外省市需要使用本市基礎測繪成果的,必須憑當地省級 *** 測繪成果管理部門的公函提供;
(四)本市單位需要使用外省市基礎測繪成果的,必須向市測管處辦理轉函手續;需要使用外省市專業測繪成果的,按專業測繪成果所屬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五)軍事部門需要使用 *** 部門測繪成果的,由總參謀部測繪主管部門或大軍區、軍兵種測繪主管部門通過市測管處統一辦理;
(六)本市 *** 部門或單位需要使用軍事部門測繪成果的,由市測管處通過總參謀部測繪主管部門或大軍區、軍兵種測繪主管部門統一辦理。第七條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提供,具體按國家測繪局和國家物價局發布的《測繪產品價格和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第八條 市測管處應按照國家測繪局有關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定,負責對本市基礎測繪和地籍測繪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第九條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對提交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給用戶造成損失的,由該測繪成果的測繪單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并負責補測或重測;情節嚴重的,由市規劃局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百分之十的罰款或取消其相應的測繪資格。第十條 本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對外提供未公開的測繪成果,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測繪成果不得擅自復制、 *** 或轉借。確需復制、 *** 或轉借測繪成果的,必須經提供測繪成果的部門批準,復制保密的測繪成果,還必須按照原密級管理。
受委托完成的測繪成果,受托單位未經委托單位同意,不得復制、翻印、 *** 、出借、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