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委托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以及委托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是什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錄一覽:
- 1、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 2、工程總承包需要什么資質
- 3、企業辦理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 4、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分幾個等級?
- 5、epc工程總承包資質要求
- 6、工程總承包需要哪些資質?
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答: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辦理需要的條件主要有:一是必須要有規定的注冊資金;二是要有營業用的固定住所(租賃5年以上或自有住房或辦公用房);三是有資質申報必須配備的相關人員;四是必須有達到總承包等級的資質業績;五其他必須滿足的相關條件。
工程總承包需要什么資質
我國對工程總承包不設專門的資質。
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都可以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但是,承接施工總承包業務的,必須是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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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理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測量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8米或深度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2米或深度超過6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2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9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分幾個等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50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建筑面積 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項。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建筑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項。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3、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epc工程總承包資質要求
1、企業資信能力,包括誠信評價的良好率;2、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勝任總包項目的需要;3、科技進步水平在業界要具有領先(至少是中等偏上吧);4、代表工程業績,由小到大,由簡到難,逐步提高承保能力;5、經營范圍和承包范圍相符。
EPC模式下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資質認定
關于EPC總承包單位資質的認定問題一直是一個理論和實務存在沖突的命題,對此一般存在兩種爭議。一部分觀點認為總承包單位須同時具備設計和施工資質,另一部分觀點認為總承包單位只需具備設計和施工資質中的一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
之一,從EPC模式的概念出發。
“E”“P”“C”三個字母分別是“設計”“采購”“施工”三詞的英文縮寫,EPC是指業主把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全部委托給一家工程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和造價全面負責。
第二,從EPC的特點出發。
EPC模式與傳統的設計和施工分開管理模式相比,其主要優勢正在于:
一是減少招標成本,通過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加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實現對投資總價的控制,省去中間費用,項目最終價格更低,工期要求的實現更確定。
二是將業主從具體事務中解放出來,便于業主關注整體項目。
三是EPC合同責任界面清晰、明確,避免了傳統模式中設計、施工方各自為政,相互扯皮。
四是便于建筑行業整合資源,承包單位通過重組并購和深度融合提升綜合實力,從而提高我國建筑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如果不嚴格限制EPC總承包單位的資質,將與傳統分開管理模式無異,EPC模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法律依據:《建筑法》第13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工程總承包需要哪些資質?
我國對工程總承包不設專門的資質。
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都可以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但是,承接施工總承包業務的,必須是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關于委托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和委托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是什么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