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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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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予以印發,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國測管發〔2014〕31號)同時廢止。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2005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以下簡稱測繪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測繪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年11月26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了《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西寧市測繪管理辦法
第七條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使用的測繪資料,應當經市測繪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未經審核蓋章,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規劃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成果管理,保障測繪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測繪成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和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等市場活動,以及對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州(地)、市、縣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報省測繪局備案后,組織實施。
西寧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
第七條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使用的測繪資料,應當經市測繪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未經審核蓋章,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規劃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基礎測繪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 *** 制定。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礎測繪活動的管理,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