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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之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全省基礎測繪工作開展,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的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統籌推進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資質管理、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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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辦法
1、第三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研究和創新,支持測繪成果的開發應用,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充分利用地理信息及其技術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2、省測繪地理信息管理部門依法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相應的地理空間數據交換技術規范。
3、第九條 地籍測繪規劃,由省測繪局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和省其他有關部門編制,并由省測繪局按照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
4、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工作管理,適應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2005修訂)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以下簡稱測繪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測繪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3、年11月26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了《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成果管理,保障測繪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測繪成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礎測繪工作應遵循哪些原則
1、第四條 基礎測繪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基礎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2、經批準的基礎測繪規劃是開展基礎測繪工作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第十條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國基礎測繪年度計劃。
3、測繪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在整體布局上“從整體到局部”;在步驟上“先控制后碎步”;在精度上“從高級到低級”。即首先在施工工地上建立統一的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
4、測量工作必須遵循先整體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由高級到低級”的原則來組織實施。
5、施工場地上有各種建筑物、構筑物,且分布面較廣,往往又是分期分批興建。為了保障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都能滿足設計精度要求,相互連成統一的整體,施工測量和地形圖測繪一樣也必須遵循測繪工作的基本原則。
6、基礎測繪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促進應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