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勘局:對上保事業牌子,對下抓企業化經營,以隊為基礎事企分開,以局為單元整合結構
一、對外保事業的牌子,對內抓企業化經營
安徽地勘局認為,為實現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改革目標,面臨著幾種不同的選擇:
之一種是繼續按單一事業體制和機制運作。這顯然與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不符,與國務院37號文的要求不符,更與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不符。首先,屬地化后,國撥地勘費僅作為基數存在,隨著離退休費用的不斷增長,用于事業發展的日常開支費用日漸減少,各省財政也不可能投入大量資金負擔如此龐大隊伍的事業支出;其次,國家已對科研事業單位實行改革,對其他各類事業單位的改革也已提上了日程,完全保留地勘單位的原來意義上的事業體制,實際上是繼續不了的;再次,地勘單位本身也存在著一些難以克服的種種矛盾,比如事業經費核銷制、事企連根、等靠要依賴思想等,適應市場能力弱等。用這種狀態去適應加入WTO后的激烈競爭的市場,肯定會被淘汰。同時,經過幾十年來的改革,地勘單位已形成了一定的產業基礎,占領了一定的市場份額,取得了一定的市場收入,部分職工也得到了較穩定的轉產,部分多種經營企業得到了發展壯大。這些都對地勘單位事轉企形成了強力支撐。若將這些企業轉而用事業管理辦法來運作,將斷送已有的改革成果。顯然,這種抱著單純事業體制和機制不放是行不通的。
第二種是立即取消事業單位的牌子,按企業機制運作。若立即登記為企業,目前的政策環境對地勘單位很不利,甚至有可能丟掉國家對地勘事業單位的一些優惠扶持政策。例如:地勘單位所有的稅費將要按企業對待,這對企業小、實力弱的地勘單位來說,無疑是失去了快速發展的政策空間;若將地勘單位改造成國有獨資企業,也并非國家對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只有關系國計民生、國家戰略安全等一些特殊領域或行業,才可以注冊登記為國有獨資企業。同時傳統國有企業存在的弊端也不利于自身的經濟發展。如改造成公司制企業,由于多元投資主體沒有形成,內部職工持股所出現的股份平均化也難以規范操作。再者,地勘單位歷史形成的離退休職工多,下崗職工多,內部辦社會等,短期內難以社會化。若立即登記為企業,地勘單位將無法背著這些沉重的包袱。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三種是對外繼續保留事業單位的牌子,對內按企業機制運作和管理,與此同時,在地勘單位內部把事業和企業兩塊分開,事業部分相對保證其必須的經費支出,但內部按市場化運作;企業部分按企業機制運作,待條件成熟時,摘掉事業單位的牌子,登記注冊為公司制企業,地勘單位完全實行企業化經營。這樣做一是不影響地勘單位利用現行政策,為其發展創造一個較寬松的外部環境;二是內部全方位實行企業化經營,有利于徹底轉變地勘單位職工的觀念,培育其在市場經濟大海中自爭自強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實事求是地根據隊情制訂具體措施保證企業化經營的全面展開。但要注意的是這種改革不是將一個地勘單位分成事業和企業兩個單位,而是分開不分家,分前是傳統地勘單位的一家,分中是過渡期分別采用兩種機制管理的分別運作的一家,分后是初步實現企業化經營并向現代企業過渡的新的一家。
基于上述分析,他們認為第三種形式是過渡期地勘單位改革的一種較好形式,也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二、以地勘單位為基礎,內部事企分開
在地勘單位內部實行事企分開,其具體內容是把主業和輔業分開,主業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所有內部企業部分;輔業包括地質勘查業、后勤生活服務和基地管理、醫院學校等內部社會職能和社會保障部分。這種劃分主要是從性質上劃分,以便分別采取事企不同的機制運作,而不是誰主誰次、誰優誰劣的問題。該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經反復討論修改后,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若干意見》,對主業、輔業分開,提出了具體要求。
首先實行資產分開。經營性國有資產劃歸主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劃歸輔業。資產的劃分標準是:地勘單位現有企業實際占有的各類資產和以地勘單位名義對外經營所占用的資產作為經營性資產;現暫不能對外經營或雖可用于對外經營,但目前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機構所占有的資產為非經營性資產。對主業部分模擬架構公司體制,將已內部整體改制為企業的地勘單位作為母公司;未整體改制的地勘單位,則以某一能夠支撐或帶動該地勘單位其他產業發展的骨干企業作為母公司,地勘單位受局委托將經營性國有資產全部投入到該母公司,母公司再將部分資產投入到其他企業,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內部母公司與子公司、母公司與分公司關系。輔業部分以資產保全為目的,通過內部整合,減少改革成本和波動,保持隊伍穩定。
其次界定“主業”與“輔業”的職能和職責,做到權責清楚:
主業負責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上繳國有資產收益,擴大市場占有率,提高勞動生產率,享有包括企業法人財產處置權、干部聘用、勞動用工、收益分配等多項自 *** 。鑒于目前地勘單位事業牌子仍然保留,多元投資主體尚未形成,隊屬企業基本上仍是國有獨資企業,主導產業不明顯,因此過渡期內實行內部模擬公司制企業運作,但要著力理順模擬公司內部關系,全面加強企業管理,建章立制,轉換經營機制,全力以赴開拓市場,加大結構調整力度,營造主導產業。
輔業負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保全,創造條件將非經營性資產盡可能轉化為經營性資產,為企業提供服務,并積極開展對外經營活動,逐步實現自收自支。①輔業中的社會保障部分和社會職能工作盡可能推向社會,暫不能實現社會化管理的,實行以收抵支,差額補貼,限期自收自支;②輔業中的后勤生活服務和基地管理等可改造成物業中心,從定額補貼逐步過渡到自收自支或過渡到交給地方管理;③輔業中的地質勘查部分是過渡期內地勘單位事業性質的重要支撐,要保留并加強,但內部模擬企業獨立運作,做到人員精干,裝備精良,用好地質項目經費,大力爭取國家、省及地方 *** 的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工作,積極開拓地勘市場領域,承攬商業性地勘項目,使之成為地勘單位發展壯大的重要支撐之一。承擔地勘任務的小隊伍有三種去向,一是進入省地調院,或仍由地勘費作為支持;二是地勘單位成為企業,自籌資金將其設立為內部事業性質的小單位;三是自身變為資源性公司,完全按企業運作。
三、以局為單元,整合產業結構
該局目前已確立地質勘查業、礦產品開發加工業、工勘施工業為重點培育的主導產業,多種經營作為地礦經濟的重要補充。
局將以資產為紐帶,以證書、項目為聯系,培育主導產業,構建三個產業集團和一個專業集團。地勘業以整體作為事業單位但內部實行企業化運作的省地質調查院為龍頭,與各地勘單位輔業部分的地勘所實行技術合作、項目聯系,集中優勢,在積極爭取國家、省、地方的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項目的同時,大力拓寬地質工作領域,開拓商業性地勘市場,最終形成全局地質勘查主導產業;工勘業以整體改制為公司制企業的地建公司為核心企業,加強與地勘單位所屬工勘施工企業的聯系與聯合,逐步形成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及房地產開發為一體的全局性的綜合建設工程集團;礦產開發業以礦貿公司為先導,引入市場需求,帶動礦產品加工企業,由加工企業需要,帶動探采,逐步形成貿工探采一條龍的礦業集團;充分發揮地質測繪總院甲級測繪資質證書的作用,聯合地勘單位具有的乙、丙級測繪資質證書的測繪企業,構建起測繪總院與測繪分院體系,最終形成全局性的測繪專業集團。
局將集中財力,加大對主導產業的投入。在用好用活現有地勘費基數的前提下,該局制定了《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每年從地勘費中切出一塊(約占地勘費基數的10%~15%)作為發展資金,實行內部借貸、有償使用、滾動發展的運作機制,主要投向產品(項目)市場前景好、資金回籠快、經濟效益好、流動資金緊缺的骨干企業。通過加強與金融部門的聯系,擴大信貸規模,適度負債經營,通過吸引外資聯合勘查開發、合作辦企業,通過礦業權 *** 、職工入股等形式,多渠道籌措發展資金。大力提高企業自我積累能力,擴大企業留利中的生產經營性投入。
四、保證實現事企分開、結構整合的主要措施
1.精減機構,精干人員。在管理機構設置上,主業除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設置精干的經營性機構外,其他如黨委、紀委、團委、工會等管理機構,與輔業部分本著工作需要和精簡原則合并設置,工作中覆蓋輔業和主業兩塊。省局嚴格控制輔業部分的內設機構和管理人員及經費,管理人員按輔業部分職工總數核給一定的編制(一般按職工總數的3%~8%),其經費實行差額預算,定額補貼。各單位均成立地勘所,選擇精干的技術人員進入該機構,屬于事業性質,相對保證其工作經費,內部獨立運作,嚴格項目管理。
2.對輔業和主業,均進行以“人事、勞動、分配”三項制度為重點的內部配套改革,轉機建制。建立人才競爭機制,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全面推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上崗,所有下崗人員由專門機構管理,在內部形成職工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機制。主業自主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并與效益掛鉤的分配制度。在尚未進入地方社保體系前,地勘單位的輔業部分建立起包括企業職工在內的內部統籌辦法。目前大部分地勘單位的醫療、失業保險已進入地方統籌,全局整體的養老統籌正力爭納入地方統籌體系實轉。
3.加強地勘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機構。為適應主業、輔業分離改革需要,將地勘單位的領導班子分成兩部分——主業領導班子和輔業領導班子。過渡期,隊長既是主業又是輔業的主要負責人,輔業部分僅設一名副隊長,負責除地勘工作以外的輔業工作,隊總工程師負責地質勘查的全面工作。隊長兼任主業總經理。組成精干的經理班子,主業除總經理外,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按《公司法》及有關規定,產生和聘用,局不直接下文任命。按照“管主業的人全力以赴管好主業,管輔業的人一心一意管好輔業”的指導思想,局制定了《關于主輔分離改革后地勘單位議事規則的指導意見》,規定主業和輔業辦公會分別為主業和輔業的更高決策會議,并分別對兩個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和決策內容作了規范,以使決策更加及時、準確和科學。
4.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該局制定了《地勘單位“十五”經營目標考核獎懲辦法》,每年與各單位行政一把手簽訂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同時制定了《經營目標考核機關工作人員獎懲辦法》,將局機關全體人員的獎懲與全局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掛鉤,明確責任,嚴格考核,獎懲兌現。地勘單位負責人與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均實行風險抵押制。同時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實行隊務公開、廠務公開制度。
5.努力爭取各種優惠政策,為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引導和支持地勘單位有償取得并依法 *** 礦業權, *** 所得用于企業自身的發展。爭取省 *** 將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工作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在省級財政中安排一定的地質工作經費;爭取各級地方 *** 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納入地方經濟發展體系,加大對地質勘查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爭取地勘單位享受結構調整、企業改制、再就業工程等有關優惠政策;爭取地勘單位的職工盡快進入地方社保體系等政策。這些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綜上所述,安徽地勘局的改革目標是,通過對輔業部分的逐步社會化和對企業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組改造,實現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輔業部分中,社會保障部分和社會職能基本實現社會化管理,后勤生活服務和基地管理等實現自收自支,對于地勘業,將視其發展情況,或成為能夠自我發展的資源性公司,或加入到省地質調查院,成為其分支機構,或在地勘單位成為企業后作為內設事業機構。主業通過調整產業結構,轉換經營機制,逐步發展壯大,并通過進一步的改組改造,建立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轉的法人治理結構,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此時,地勘單位初步實現企業化經營,待條件成熟時,組建規范的公司制企業,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并正式掛牌,按現代企業制度運作。
西寧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工作管理,適應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軍事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測繪活動時,也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西寧市土地規劃行政部門主管本市測繪工作,其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指令性測繪任務;
(二)編制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規劃、地籍測繪規劃;
(三)負責測繪市場的監督、管理,對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進行測繪資格驗證、注冊、測繪項目登記、發證和測繪合同審核;
(四)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測量、地形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工程測量、房產地籍測量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城市規劃定線,建筑放線、驗線、竣工測量以及拔地、市政工程、地籍、地下工程等城市工程測量管理;
(六)根據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組織編繪出版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種比例尺的地形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七)負責接收、搜集、整理、儲存本市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對測繪成果進行質量監督和保密檢查;
(八)負責城市地理信息工程的建設管理;
(九)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量標志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凡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項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持有國家和省級測繪管理部門頒發的測繪資格證書,經市測繪行政部門資格驗證、注冊,取得《西寧市城市測繪許可證》后,方可在本市承攬相應的測繪業務。第五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西寧市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統一的圖幅分幅和編號及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測繪標準;
(二)在同一地區不得進行同一比例尺的重復測繪;
(三)嚴格執行國家測繪收費標準。第六條 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測繪業務時,應當事先向市測繪行政部門進行測繪項目登記,并報項目技術設計書,經審核批準后方可作業:
(一)布設一級小三角(含一級導線)以上平面控制點(網)和四等(含四等)水準點(網)的工程;
(二)測繪大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形圖,面積在0.25平方公里以上的;
(三)地籍測繪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境界線測繪;
(四)編制出版西寧市行政區域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列入省、市基礎測繪規劃的測繪任務,不再另行登記。第七條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使用的測繪資料,應當經市測繪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未經審核蓋章,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規劃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第八條 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的,應持有國家統一核發的測繪工作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
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監督和檢查測繪活動時,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礙。第九條 為保證測繪資料的系統、完整,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承擔測量任務的單位,應向市測繪行政部門報送一份測繪成圖、報告和永久性測量標志資料。第十條 市測繪行政部門應當定期編制本市測繪成果目錄,向使用單位提供。
未經原測繪成果部門的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復制、 *** 和轉借測繪成果。第十一條 測繪成果需要保密的,其密級的確定、變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具體辦法和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測繪成果屬于知識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十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的國家一、二等測量標志及城市平面坐標系統中的三、四等測量標志,一、二級小三角與導線點測量標志,行政區域界線的界碑、界樁均屬國家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和損毀。因建設需要必須移動、拆除或覆蓋的,建設單位應取得標志設置單位同意,并報省測繪行政部門批準,由市測繪行政部門監督執行。建設單位按規定支付遷建費用。
永久性測量標志的管理和保護經費由市人民 *** 財政部門審核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