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印章管理,使全省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印章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青海省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制發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印章的規格、式樣和制發第三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一律為圓形。第四條 省人民 *** 的印章,直徑五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制發。第五條 省 *** 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省 *** 設置的議事機構、非常設機構和直接批準的全省性公司,凡副廳級以上單位的印章,直徑均為四點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省人民 *** 制發。第六條 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 *** 的印章,直徑四點五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省人民 *** 制發。第七條 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徑四點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省人民 *** 制發。第八條 行政委員會的印章,直徑四點二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上一級人民 *** 制發。第九條 鄉、鎮人民 *** 的印章,直徑四點二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縣、自治縣、市人民 *** 制發。第十條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所屬部門及企業、事業單位,凡地、廳級單位的印章,直徑四點五厘米;縣處級或相當于縣處級單位的印章,直徑四點二厘米;科級或相當于科級單位的印章,直徑四點零厘米;股級單位的印章,直徑三點八厘米。印章中央一律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按照隸屬關系和歸口管理原則,分別由上一級領導機關和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第十一條 社會團體、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本規定未涉行業的印章,其規格、式樣和制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或根據有關規定,由省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制發辦法。第十二條 新刻制的印章,原則上由制發機關負責行文啟用。第三章 印章的名稱、文字、字體和質料第十三條 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本機關法定名稱。自治州、縣、自治區.縣、市人民 *** 的印章,不冠“青海省”名稱。行政公署的印章,冠“青海省”名稱。市轄區、鎮人民 *** 的印章和鄉人民 *** 的印章,冠市或縣(自治縣)的名稱。印章所刊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印清晰時,可以適當采用規范通用的簡稱。第十四條 自治州、自治縣、民族鄉和少數民族人口聚居縣、鄉人民 *** 的印章,應當并刊漢文和相應的民族文字。民族文字由所在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主管部門負責核準。第十五條 印章的印文,漢文使用宋體字和國務院公布實行的簡化字;民族文字使用規范的正楷印刷體。第十六條 印章質料,由制發機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確定。第四章 專用印章的制發第十七條 省 *** 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州、地、市人民 *** 印制文件時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規格、式樣和正式印章等同,由省人民 *** 制發。第十八條 副廳級以上單位的鋼印,直徑更大不得超過四點二厘米,其它單位的鋼印,直徑更大不得超過四點零厘米,最小不小于三點五厘米,中央均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經上級領導機關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自行刻制。
省 *** 外事辦公室鋼印的規格、式樣和制發辦法按國務院國發(1993)2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其他專用章,在名稱、式樣上應與正式印章有所區別,報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后自行刻制。第五章 印章的刻制、管理和銷毀第二十條 制發印章機關,對印章的刻制和發送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省 *** 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管理,嚴格手續,確保安全和質量。第二十一條 刻制單位印章和各類專用章,必須持相關證件在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后,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單位刻制,當地因技術所限不能承制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指定到西寧市刻制,刻制前須到西寧市公安局再次辦理準刻手續。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任何刻字單位或個人不得承接刻制。對未經批準,私自承制、偽造印章和使用偽造印章的,應當依法懲處。
測繪公司需要刻什么章
測繪公司需要刻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章、合同章。測繪公司在注冊成功后就需要刻五枚章,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的,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合同印章用作簽訂商業合同。其他合同均加蓋公章。法人印章和財務專用章統稱為印章。發票章是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須加蓋。財務章是辦理會計業務所需要用到的章,一個公司正常運作必須要有這五枚印章。
檢驗檢測專用章尺寸
專用章一律為圓形,中心部位一律為空白,直徑為38mm,圓邊寬為1m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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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則為無效。 業務專用章,一般主要用于公司對外洽談、開展、運作、結算具體業務時使用。
擴展資料:
財務專用章,在用途上,規定如下:
1、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范。
2、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使用范圍嚴格限制,并采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柜另行存放等項措施,以確保印鑒安全。
測繪專用章和公章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
公章具有對外的法律效力,而專用章只能在單位內部使用有效。
2、規格尺寸的法律要求不一樣。
公章有統一規定的法定規格、形狀和尺寸,而專用章的外形和尺寸都是由單位自己規定的,不受到法律的約束。
3、一般對外的有法律效力的是公章,比如單位的證明等文件。但是對于增值稅發票,公章就不可以,只允許用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公章有幾種形式?
1、各級 *** 、各級法院、各級檢察院,中央刊國徽,直徑為4.2cm, 圓邊寬為0.1cm,國徽外刊各級 *** 或各級法院、各級檢察院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黨委機構一律為圓形,中央刊鐮刀、錘子,直徑為4.2cm, 圓邊寬為0.1cm,鐮刀、錘子外刊黨組織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3、工會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外邊為雙邊,外邊為粗邊,邊寬為0.1cm,內邊為細邊,邊寬為0.01c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4、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2cm,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5、專用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6、其他企業所屬部門及個體、私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3.8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字體一律使用簡化的宋體。
7、工商企業合同專用章不論何種經濟成分一律為圓形,直徑為5.8cm,圓邊寬為0.15cm,上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業開戶銀行、銀行帳號、電話號碼及企業地址,自上而下橫排,如刻多枚合同專用章,印章下端應加刻編號,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8、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3.8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9、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排,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10、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橢圓形,橫徑為4.5cm,豎徑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業標志可準予),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排,根椐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制鋼印和中英文印章。
11、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會團體名稱,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12、學校及其所屬職能機構的印章一律為圓形,高等學校印章,直徑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屬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0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職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
中等(含中等)以下學校印章,直徑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級各類學校鋼印,直徑一律為.3.6cm
13、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
擴展資料:
法律法規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照“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章
注冊測繪師印章尺寸
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的公章尺寸為直徑38x38mm,圓邊寬為1mm。所有公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尺寸為12mm至14mm。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所屬部門與分公司名稱放五角星下面,自左而右橫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