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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第十三條 測繪管理部門核發《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必須公開申請程序、申請資料的形式和內容。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工作的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為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科學文化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之一條 為加強對限額以上測繪項目的管理,根據《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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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礎測繪活動的管理,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務院批準發布的《科學技術檔案工作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測繪資質分類標準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測繪資質的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最新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版的測繪資質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不再有丙、丁級。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寧夏 *** 自治區基礎測繪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把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將基礎測繪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基礎測繪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 *** 制定。
第八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檔案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資料的移交、歸檔、保管制度,并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預防措施,確保測繪成果資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八條 測繪生產單位和個人,憑《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書》和有關證件,到自治區測繪成果檔案館領取測繪基礎資料。
第十三條 自治區測繪局統一負責管理全區涉外測繪技術業務項目。第三章 測繪成果和檔案管理第十四條 自治區測繪局對全區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產品實施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