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新測繪資質系統內各項制度是什么
- 2、寧夏 *** 自治區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22修正)
- 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 4、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辦法
- 5、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21修正)
新測繪資質系統內各項制度是什么
1、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2、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3、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4、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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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制度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 具有與其資質相適應的專業技術裝備。 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
6、儀器設備和設施是保證完成測繪任務的必備條件,沒有這些條件,不可能完成測繪任務。
寧夏 *** 自治區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22修正)
第八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檔案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資料的移交、歸檔、保管制度,并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預防措施,確保測繪成果資料的完整和安全。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量標志的保護和管理,保障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把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將基礎測繪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基礎測繪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 *** 制定。
第六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含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項目單位應將項目技術設計書報自治區測繪局審批。
第八條 測繪生產單位和個人,憑《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書》和有關證件,到自治區測繪成果檔案館領取測繪基礎資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標準的制定、實施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四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辦法
1、基礎測繪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本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組織招標。
2、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測繪項目在自治區規定限額以上的,施測前應按規定向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登記后,方可開展測繪活動。第十三條 自治區測繪局統一負責管理全區涉外測繪技術業務項目。
3、第七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從事測繪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測繪人員測繪作業證件。
4、對后者,在不移動地下標石的前提下,自治區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可協商建設雙方共用的設施。
5、之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確保統計資料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寧夏 *** 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和《銀川市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21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工作的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為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科學文化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礎測繪活動的管理,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對后者,在不移動地下標石的前提下,自治區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可協商建設雙方共用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