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21年注冊測繪師從取消到恢復?
首先這肯定是一件好事。
注冊測繪師(Registered Surveyo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規定,測繪執業資格通過考試 *** 取得,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設3個科目,考試成績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合格,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經考試取得證書者,受聘于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經過注冊后,才可以注冊測繪師的名義執業。測繪活動中的關鍵崗位需由注冊測繪師來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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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測繪師考試的發展歷程
中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于2007年建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由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頒布了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有關規定及配套實施辦法。
采用考核的辦法,經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并公示,之一批注冊測繪師正式誕生,共有633人獲得該項資格。
2021年1月13日,人社部發布公告,將注冊測繪師調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取消測繪資質備案流程
1、填寫申請表并準備所需材料。
2、向所在省級測繪資質管理部門遞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等待資質管理部門審核,并提交可能的補充材料。
4、若審核通過,繳納相關費用并領取資質證書。
5、若審核未通過,可重新提交申請或申請復議。
銀川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保障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以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本條例所稱房屋產權,是指房屋權利人依法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由房屋所有權派生的抵押權、典當等他項權利。
本條例所稱房屋產籍,是指房屋的地籍、圖紙、合同、協議、賬冊、表卡等反映房屋產權歸屬現狀和歷史情況的資料。第四條 房屋產權管理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產權受法律保護。
房屋產權登記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第五條 銀川市人民 *** 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銀川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機構(以下簡稱房屋登記機構)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的具體工作。第二章 產權管理第六條 房屋所有權取得、轉移、變更、滅失或申請他項權利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房屋產權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第七條 房屋所有權證統一使用由國家制作的文本,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其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發放。
禁止用隱瞞、欺騙等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禁止涂改、非法印制、偽造房屋所有權證。第八條 房屋產權登記,包括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他項權利登記。
市人民 *** 可根據有關規定和需要,決定對全市房屋產權的總登記、所有權證的驗證、換證等事項。第九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代管的房屋或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由房屋登記機構直接登記,不發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房屋由原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申請登記;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私有房屋申請登記,必須使用戶籍姓名,不得使用別名、化名。
法人申請房屋產權登記,必須使用單位全稱,不得使用簡稱,并寫明所有權性質。第十條 房屋權利人應親自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委托他人辦理的,應出具權利人的書面委托書。第十一條 自建自用的房屋,房屋權利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后90日內,申請房屋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
(二)土地使用權證或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權屬證明;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
(四)竣工驗收資料;
(五)具有相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測繪報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集資、合作建設的房屋,申請初始登記時,還應當提交上級機關批準建設文件和產權劃分協議書。第十二條 新建的商品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房屋竣工后90日內,持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款規定的文件申請初始登記。
商品房已預售的,還應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第十三條 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依法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后,房屋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初始登記。第十四條 因房屋買賣、贈與、交換、繼承、 *** 、劃撥、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第十五條 房屋權利人名稱變更或房屋現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房屋初始登記所確定使用性質和結構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名稱或者門牌號發生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房屋拆遷或翻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 房屋權利人申請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須得交下列相關資料:
(一)買賣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合同以及相關資料;
(二)受贈房屋的,提交贈與人的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贈與公證書;
(三)交換房屋的,提交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協議書;
(四)繼承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繼承證件、公證書;
(五)劃撥土地上的房屋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原房屋所有權證及相關資料;
(六)分割、 *** 、合并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分家、合并析產協議書;
(七)拆遷、翻建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批準文件、拆遷安置合同、拆遷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房屋被裁決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有關的法律文書。
土地測繪資質有哪些,分別是什么?速求答案,謝謝
房產測繪資質主要考核房地產測繪公司的三項指標:人員規模、儀器設備、作業限額。
各個級別的房產測繪資質要求如下:
甲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模至少60人(含注冊測繪師5人),其中高級8人、中級17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6臺,全站儀5臺,手持測距儀20臺。
房產測繪作業限額:無限額限制。
乙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模至少25人(含注冊測繪師2人),其中高級2人、中級8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3臺,全站儀3臺,手持測距儀至少12臺
房產測繪作業限額: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10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200萬m2。
丙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模至少8人,其中中級3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2臺,全站儀2臺,手持測距儀至少6臺
房產測繪作業限額: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5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100萬m2。
丁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模至少4人,其中中級1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站儀1臺,手持測距儀至少3臺
房產測繪作業限額: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2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50萬m2。
擴展知識:
房產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一般程序:
1.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2.市測繪主管部門經審核后報省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房產測繪資質申請資料:
申請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其包含內容要求: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測繪資質申請材料一式三份,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法定代表人和測繪負責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
(7)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近期重大或較大測繪成果的證明文件(初次申請除外);
(8)單位住所證明;
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文件、合同、、;
(4)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包括編號、姓名、性別、民族、職稱、職務、學歷、畢業學校、專業、號碼、工作時間、備注等);
(5)符合規定數量的測繪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單位主要儀器設備統計表、儀器檢定證書、無檢定手段的主要測繪儀器設備購買的復印件);
(6)測繪生產、技術、質量、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不動產測繪
銀川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范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和城市土地經營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范圍內的土地儲備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市人民 *** 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整理、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第三條 土地儲備應當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整理、統一管理、統一供應,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除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 *** 確定的重點項目用地外,未經儲備的土地一律不得供應。第四條 市人民 *** 依法管理土地儲備工作。市土地儲備部門負責制定市轄區土地收儲計劃,實施土地收儲、整理、管理、供應等土地儲備工作。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管、監察、審計等部門和各轄區人民 *** 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市土地儲備部門可以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土地儲備工作。第五條 土地收儲、整理、管理、供應等產生的費用應當納入土地儲備成本。第二章 計劃和管理第六條 市土地儲備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市場供需狀況,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報市人民 *** 批準實施。第七條 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寧夏銀川市國家取消土地測繪資質:
(一)儲備土地規模;
(二)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規模;
(三)儲備土地供應規模;
(四)計劃年度末儲備土地規模;
(五)儲備土地臨時利用計劃;
(六)土地儲備資金預算及融資計劃;
(七)儲備土地供應收入預測。第八條 市土地儲備部門實施土地儲備計劃,應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經市人民 *** 批準后,作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依據。
未列入年度土地儲備和供應計劃的土地,不得進行儲備及供應。需要調整土地儲備和供應計劃的,報市人民 *** 批準。第九條 土地儲備項目實施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用地概況;
(二)項目規劃條件;
(三)土地前期開發的主要內容;
(四)成本測算;
(五)資金計劃安排;
(六)其寧夏銀川市國家取消土地測繪資質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第三章 范圍與程序第十條 下列土地可以納入土地儲備范圍:
(一)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
(二)因實施城市規劃并納入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實施收購的國有建設用地;
(三) *** 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
(四)以劃撥或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非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按照城市規劃土地用途變更為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的土地;
(五)以劃撥或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非經營性用地,按照城市規劃需變更用途為工業用地的土地;
(六)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手續的土地;
(七)其寧夏銀川市國家取消土地測繪資質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第十一條 依法收回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國有土地使用權,市國土資源部門依法辦理注銷土地登記手續后,由市土地儲備部門納入儲備。第十二條 收儲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的國有土地,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土地儲備手續: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的,由市土地儲備部門按計劃實施收購。符合第(三)、(四)、(五)項規定的,由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向市土地儲備部門提出土地收購申請;
(二)市土地儲備部門在接到申請后,對擬儲備土地及其附著物進行實地調查核實;
(三)經調查核實符合土地儲備的,市土地儲備部門向市規劃部門申請提供擬儲備土地的規劃意見;
(四)市土地儲備部門在取得規劃意見后,選擇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擬儲備的土地及其附著物進行評估;
(五)市土地儲備部門依據評估結果擬定土地收儲方案,經市國土資源、財政、審計等部門審核后,由市人民 *** 批準;
(六)土地收儲方案經市人民 *** 批準后,市土地儲備部門與原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在兩個月內做出補償決定,按規定支付收購費用并收回土地;
(七)市土地儲備部門收回土地后,向市國土資源部門辦理注銷原土地使用權人登記手續,收回的土地納入儲備。
銀川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寧夏 *** 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銀川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銀川市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和使用建設用地的,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銀川市城市規劃區是指城市市區和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銀川市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在《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第四條 城市規劃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體現民族風格,保持地方特色。第五條 銀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實施統一規劃管理。第六條 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作(含地下設施和臨時建筑)必須遵守城市規劃,服從城市規劃管理。第七條 城市規劃管理實行“一書兩證”制度,即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由銀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城市規劃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第九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工程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建設人)報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須按建設項目審批權限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作為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必要文件。第十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理建設人申請;
(二)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勘察,在規定期限內予以答復;
(三)確定建設項目位置、基本范圍和具體規劃要求;
(四)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第十一條 建設人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建設人持有效的批準文件和《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踏勘后,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并于十日內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三)建設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在城市統一測繪的地形圖上編制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
(四)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建設人提交的建設工程設計總圖后,凡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在規定期限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人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第十二條 建設人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不申請辦理征用土地手續,又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延期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作廢。第十三條 建設人在城市規劃區內,因臨時建設或其它用途需要臨時用地的,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向市、縣人民 *** 申請臨時用地。第十四條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實行《臨時建設證書》和《臨時用地證書》制度,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核發《臨時建設證書》和《臨時用地證書》后,方可開工建設。
禁止在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超過兩年,到期如需繼續使用的,須在期滿一個月前辦理使用手續。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如遇國家建設需要,用地人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拆除臨時建筑,清理并歸還用地。第十五條 嚴禁在城市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進行建設和壓占地下管線進行建設。第十六條 對占而未用、多占少用,閑置時間超過兩年的建設用地,由原批準機關無償收回,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重新規劃。第十七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挖砂、取土、采石、填埋廢棄物、設置垃圾堆場、圍填水面或進行其他改變地形地貌行為的,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不得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第三章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第十八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含鐵路、公路、城市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須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建設人持有效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踏勘后,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向建設人出具受理回執;
(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情況核定、提供規劃設計要求,并發給建設人《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作為規劃設計的依據;
其核定期限:一般工程15日,重大工程30日。
(四)建設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根據批準的規劃總圖進行設計,并附《規劃設計說明書》;
(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人提交的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設計圖紙進行審定,審定合格后在圖紙上簽注意見,并加蓋“方案審核專用章”,在建設人提交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后十日內核發批準方案通知單;
(六)建設人按規定交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規劃管理費和工程竣工檔案保證金;
(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人辦理完畢其他有關手續后三日內派專門人員或認可的勘測單位完成放線工作;
(八)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驗線無誤后,三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