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監理乙級升甲級的條件
- 2、申請測繪監理專業資質要符合哪些條件
- 3、測繪監理甲級資質,乙級資質有什么不同
- 4、測繪資質甲級和乙級的區別
- 5、內蒙古申請測繪乙級資質在哪里審批
- 6、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
監理乙級升甲級的條件
1、個單監理,4個監理加一建和一個轉注造價。滿兩年后可以升甲級資質,需要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2、想要升級甲級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要盡早申報。
3、建筑行業資質乙級升甲級需要: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中建筑、結構和其他專業人員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均不少于3人。1-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4、公路工程專業監理資質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三個等級和特殊獨立大橋專項、特殊獨立隧道專項、公路機電工程專項。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5、監理企業從乙級升至甲級需要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25人次。
申請測繪監理專業資質要符合哪些條件
1、申請甲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測繪公司資質辦理需要條件:辦公場所: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600_,乙級不少于150_,丙級不少于40_,丁級不少于20_。
3、企業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但是,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除外。
測繪監理甲級資質,乙級資質有什么不同
優勢就在于測量業務范圍不一樣,甲級資質比乙級資質的業務范圍要廣,也就是說有些活,乙級資質是不允許干的,甲級就可以。
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600m2,乙級不少于150m2,丙級不少于40m2,丁級不少于20m2。
按照行業和工作類別不同,甲乙資質的區別也不同。甲級乙級不是一成不變的。資質有個有效期,有效期滿需要重新認定,資質期內出現重大事故也可能會被降級甚至吊銷。
測繪資質甲級和乙級的區別
1、優勢就在于測量業務范圍不一樣,甲級資質比乙級資質的業務范圍要廣,也就是說有些活,乙級資質是不允許干的,甲級就可以。
2、在測繪資質認定過程中,甲級資質的獲取條件高些。可承攬的工程范圍大。專業技術人員多。注冊資本量高。
3、工程測量專業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首次申報的時候,只能先從乙級開始申報,不能直接申報甲級,只能通過升級獲得。
4、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5、乙級: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20人,其中測繪專業技術人員高級1人、中級3人、初級4人。 丙級: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4人,其中測繪專業技術人員中級1人、初級1人。
6、本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
內蒙古申請測繪乙級資質在哪里審批
法律分析: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審批甲級測繪資質并頒發甲級《測繪資質證書》。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受理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做出審批決定,頒發乙、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
在所在的市級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一般在國土資源局地籍科),有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測繪局;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省測繪局;地級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市國土局測繪管理處。
在測繪資質管理系統中提出申請,市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經辦人、處科長、分管局長)、省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省經辦人、處長、分管局長)。
甲級資質需要經過三個不同級別的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審批,最終要到自然資源部;乙級資質一般是由市自然資源局和省自然資源廳來審批;丙丁級資質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資源局審核,然后轉報至省自然資源廳進行簽批發證即可。
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
第二章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之一節 建設單位的責任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管理,根據工程類別要求配備相應的質量管理人員。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轄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大型維修市政公用工程和生產市政公用工程專用制品的質量監督,均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應當將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納入監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監理單位發現危及施工安全的行為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單位提出。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國家、自治區另有規定的除外)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重要建筑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投標以及對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應當由建設工程的投資者負責。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自治區人民 *** 和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使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都進入建設市場,進行公平交易、平等競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