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是為規范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管理,提高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技術水平及成果質量,依據《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制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下面中國建筑網為大家帶來關于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與選定等級制度評判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該《辦法》于2012年2月3日由國家林業局以林資發〔2012〕19號印發。
《辦法》共22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林業部關于加強森林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林資字〔1988〕297號)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林資字〔1989〕327號)予以廢止。
2015年7月8日,為落實國務院有關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國家林業局以林資發〔2015〕93號通知的形式,明確刪除了《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林資發〔2012〕19號)中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二項、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之一項。即日起,上述規定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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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根據申報資質單位的資歷、機構編制、技術力量、業務水平、技術裝備和工作績效等情況,進行資質認證。各級別資質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甲級
1、有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機構文件,獨立法人;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專職技術人員須達到15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3人以上,中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5人以上;獨立承擔完成過一個縣以上的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和本轄區內的森林資源一類調查以及其他重點林業工程調查規劃設計任務;有健全的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儀器設備;近五年來有調查成果被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評為優秀,近兩年來無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質量事故。
(二)乙級
1、有編制部門批準設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機構文件和單獨機構;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專職技術人員5-7人,其中高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1人以上,中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3人以上;獨立承擔和完成一個縣以上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或近五年來累計完成各類林業調查任務面積10萬公頃以上;有比較健全的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儀器設備;近五年來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質量合格,近兩年來無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質量事故。
(三)丙級
1、有編制部門批準設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機構文件和單獨機構;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專職技術人員4-5人,其中中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2人以上;近五年來累計完成各類林業調查任務面積5萬公頃以上;有質量、技術管理制度,有相應的儀器設備;近五年來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質量合格,近兩年來無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質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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