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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測繪市場管理辦法
1、第十二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項目的成果實施質量監督。測繪單位應建立健全測繪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對完成的產品質量負責。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2、第八條 省、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按《遼寧省測繪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分級管理的限額,對在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完成的測繪成果進行檢查驗收,實施質量監督。未經檢查確認質量合格的測繪成果,不準提供使用。
3、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區域需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審批。第九條 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測繪統計工作,依據統計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測繪統計活動。
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1、第七條 測繪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規劃局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測繪成果不得擅自復制、 *** 或轉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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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之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測繪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制定本規定。
3、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審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要明確本機關負責成果管理的統一辦理審批事項,不得多頭審批、越級審批。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1、第八條修改為:“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條規定進行審批。
2、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市、縣可以根據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實際需要依法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3、”將《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三款修改為:“違法當事人應當在車輛、設備、工具被暫扣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