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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 2、有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 3、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 4、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包含哪些規定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八條修改為:“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條規定進行審批。
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市、縣可以根據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實際需要依法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將《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三款修改為:“違法當事人應當在車輛、設備、工具被暫扣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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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三十七條修改為:“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繳納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
將《遼寧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第八條修改為:“興建集貿市場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并取得城鄉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遼寧省社會組織管理條例 將第八條修改為:“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設立登記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有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法律分析:只有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說只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才能實施降低測繪資質等級、暫扣測繪資質證書、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按照《測繪法》,對違反該法的行為,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處罰款,吊銷測繪資質證書,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等行政處罰措施。
甲級是國家測繪局發,乙級是省局發,有的丙級、丁級可由市縣發。
本法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暫扣測繪資質證書、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責令限期離境由公安機關決定。
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1、按照《測繪法》,對違反該法的行為,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處罰款,吊銷測繪資質證書,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等行政處罰措施。
2、違反本法規定,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責令測繪單位補測或者重測;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匯交測繪成果資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4、法律依據:《測繪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四條 承辦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第十五條 對已經立案的測繪違法案件,應當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
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包含哪些規定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質量監督管理,確保測繪產品質量,維護用戶及測繪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規范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加強測繪質量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3、第十四條質檢中心、質檢站的主要職責是:(一)按照測繪主管部門或者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下達的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承擔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4、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及實施測繪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 市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質量的統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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