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是什么?
1、申請甲級遼寧省沈陽市2021測繪資質復審: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遼寧省沈陽市2021測繪資質復審,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2、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3、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從事測繪監理應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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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在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等5個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專業范圍下設置相應的甲、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
申請甲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申請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或者乙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超出其測繪監理專業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監理活動。
乙級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監理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施測的測繪工程項目。
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復審換證,被市級主管部門駁回,原因是:“退回,請把 :內部所設立測繪單位 進行修改后再提交
內部所設立測繪單位是不是說部分內部設置機構不完善呢
多和市級聯系聯系遼寧省沈陽市2021測繪資質復審,走動走動遼寧省沈陽市2021測繪資質復審,應該是小問題遼寧省沈陽市2021測繪資質復審的。
遼寧省測繪市場管理辦法(2021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市場管理,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進測繪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測繪市場管理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省、市、縣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財政、民政、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保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第四條 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舉報測繪市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 *** 有關部門依法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第六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測繪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執業資格條件。第七條 外省測繪單位承接我省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應當按照規定到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接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業務監督。第八條 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九條 依法實行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標投標制度。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單項合同估算價超過50萬元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以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依法不適宜實行招標投標的,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定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按照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規模、技術要求相當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設定投標單位的更低測繪資質等級。第十一條 依法實行招標的,招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5日內,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標時間、地點、方式、招標文件等報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測繪單位應當在測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本單位測繪資質證書、項目技術設計書、合同文本的復印件報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承攬跨行政區域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向共同的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實行招標的,其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測繪、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評標委員會中測繪、經濟等方面的專家成員,應當從遼寧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第十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不得向不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發包或者迫使測繪單位以低于測繪成本的價格承包。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發包應當以國家發布的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或者收費標準為定價依據。第十四條 經發包單位同意,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包單位可以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但分包量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25%。
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并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合同訂立可以參照國家或者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明利用的已有測繪成果來源,不得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第十六條 依法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測繪質量監理制度。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進行監理。
測繪監理單位及其監理人員不得與測繪單位或者個人串通,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管理體系,并接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測繪成果質量進行檢查,并依法向社會公布測繪成果質量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