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中航通工程勘測有限公司怎么樣?
遼寧中航通工程勘測有限公司是2015-05-06在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于沈陽市沈河區萬柳塘路55號611室。
遼寧中航通工程勘測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101033356933638,企業法人陳玲,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遼寧中航通工程勘測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工程測量、勘察、設計、咨詢;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服務;測繪航空攝影服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安裝、批發、零售、維修;軟件開發、設計;計算機 *** 系統集成、綜合布線;自營和 *** 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遼寧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97123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100-1000萬和1000-5000萬規模的企業中,共306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良好。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遼寧中航通工程勘測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沈陽市城市測繪有限公司怎么樣?
沈陽市城市測繪有限公司是2018-08-29在遼寧省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于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大西路187號11層。
沈陽市城市測繪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10103MA0Y19RY8L,企業法人李玉亭,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沈陽市城市測繪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不動產測繪;工程測量;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航空攝影;與不動產測繪相關的顧問、咨詢服務;房產中介及咨詢服務;房屋建筑設計及咨詢服務;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互聯網地圖服務、信息技術檔案制作、咨詢、存儲、查閱、復印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一般。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沈陽市城市測繪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沈陽市測繪管理辦法(2013)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本市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測繪活動主要包括: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測繪航空攝影以及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條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市)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建設、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活動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礙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第七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根據測繪事業發展要求,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補充制定地方測繪技術規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頒布實施。第八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分別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和復測基礎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和城市地面沉降監測水準網;
(二)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四)建設和維護基礎測繪設施;
(五)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六)地下管線的普查、整理測量;
(七)編制本行政區域地圖(集、冊);
(八)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控制網每3年為一個維護、監測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圖更新周期不超過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四)市、縣(市)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一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下管線普查、整理測量等測繪工作,建立并維護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
在對地下管線進行普查、整理測量時,市人民 *** 有關部門以及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做好地下管線原始資料提供、實地調查、測繪成果核實等協助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市人民 *** 有關部門、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溝通和聯系,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換等工作。第十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并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活動。
申辦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十三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測繪單項合同估算價超過50萬元的測繪項目以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依法不適宜實行招標投標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四條 下列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測繪監理:
(一)財政資金投資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二)市級以上的重點工程中的測繪項目;
(三)水下、地下隱蔽性大,專業性強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其他測繪項目。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項目進行監理。
遼寧省測繪成果管理規定(2020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促進測繪成果利用,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利用,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統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第四條 測繪成果的副本和目錄實行無償匯交制度。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
應當匯交的基礎測繪成果副本和非基礎測繪成果目錄,按照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范圍執行。第五條 省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項目的單位向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市、縣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項目的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使用其他資金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項目出資人按照下列規定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一)測繪范圍跨省或者市行政區域的,向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
(二)測繪范圍跨縣行政區域的,向所在地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
(三)測繪范圍在縣行政區域內的,向所在地的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第六條 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本行政區域上一年度的測繪成果資料;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交本行政區域上一年度的測繪成果資料。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第七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在收到測繪成果資料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測繪成果資料檔案和數據庫,并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安全。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保密部門定期對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監督。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第八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測繪成果開發利用規劃,組織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建立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和數據交換機制,對地理信息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和交換,并提供公共服務。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公益性地圖服務網站,及時處理、集成和整合有關部門交換的專題地理信息,保證地理信息數據的現勢性,實現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第九條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全省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資源共享的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程,統一數據格式。
實施測繪項目,應當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獲取測繪成果。第十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收集有關交通、水系、地名、土地覆蓋、境界等地理信息變化情況,定期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用于國家機關決策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各類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設備,加強對省情地理信息的動態監測、統計和分析,提高省情地理信息保障服務能力。第十一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我省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提出明確的利用目的和范圍,報測繪成果所在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第十二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利用我省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利用申請表;
(二)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法定代表人證書(首次申請);
(四)屬于財政投資的項目,應當提交項目批準文件;屬于非財政投資的項目,應當提交項目合同書、委托函等合法有效證明文件。第十三條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利用的審批:
(一)省內國家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網及D級以上空間定位網的成果;
(二)省內1∶5000、1∶10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全省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等資料,以及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四)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管理的基礎測繪成果;
(五)國家和省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成果。
遼寧省測繪條例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研究,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和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開展測繪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動測繪成果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鼓勵公眾版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獎勵在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第六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第七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資源調查、科學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管理部門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其他城市或者行政區域以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報省測繪管理部門批準。第八條 申請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單位,應當提交論證報告、技術方案以及與國家平面坐標系統的聯系方式。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
(二)組織實施全省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全省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省轄區內的區域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編制和更新全省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市、縣測繪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加密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及其復測,建立、復測經批準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二)組織實施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實施上級測繪管理部門或者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二)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每5年至10年復測一次;
(三)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沿海和中部城市群地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其他地區不超過10年;
(四)省、市、縣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五)市、縣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4年。第十二條 建立數字區域地理信息系統或者與其有關的其他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標準畫法圖編制,由省民政部門會同省測繪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其標準畫法圖經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的本行政區域地籍測繪規劃,應當與基礎測繪規劃相銜接。第十五條 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海域使用權證書中附具的權屬界址點、界址線圖或者權屬面積的測繪,應當執行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由具備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實施。第十六條 因測繪需要進行航空攝影的,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審驗資質后,由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測繪航空攝影或者遙感的底片、數據,必須經軍隊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和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保護測量標志是全社會和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第三條 省測繪行政管理部門和市、縣(含縣級市區、區,下同)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統稱測繪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省、市、縣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測繪管理人員有權依法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有關資料和設備。測繪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時,必須持省測繪管理部門核發的證件,并為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保守秘密。第二章 測繪規劃及其實施第五條 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及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由省測繪管理部門編制,經省人民 *** 批準,報國務院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省有關部門根據全省的測繪規劃,制訂本部門的專業測繪規劃,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并組織實施。第六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編制地籍測繪的規劃、計劃,并由省測繪管理部門按照規劃、計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第七條 測繪項目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管理部門管理的范圍是:(一)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等級在四等以上和省轄市整體控制網改造的平面控制測量以及水準測量路線長度在100公里以上、等級在四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測量;(二)航空攝影和遙感;(三)比例尺為1/500、面積在5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為1/1000、面積在1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為1/2000、面積在20平方公里以上以及比例尺為1/5000和1/10000、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地形測量和地籍測量;(四)省以上重點測繪項目;(五)全省性地圖、地圖集(冊)和省內行政區劃圖的編制出版;(六)省內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前款所列范圍以外的,由市、縣測繪管理部門管理。縣測繪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由市人民 *** 確定。第八條 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大型建設項目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九條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縣、建制鎮行政區域內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必須經省測繪管理部門審核,報省人民 *** 批準。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區域需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審批。第九條 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測繪統計工作,依據統計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測繪統計活動。
各有關部門和測繪單位,必須將年度測繪工作統計報表報所在地測繪管理部門,由所在地測繪管理部門匯總后報上一級測繪管理部門。省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將全省測繪統計表匯總后報省統計部門。第三章 測繪資格認證和測繪項目登記第十條 從事基礎測繪、地籍測繪、省以上重點測繪項目和跨系統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向所在市測繪管理部門提出測繪資格認證申請,由市測繪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報省測繪管理部門核發《測繪資格證書》。第十一條 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測繪資格證書》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并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第十二條 在我省境內從事測繪活動的省外單位,必須持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管理部門核發的《測繪資格證書》。
從事本系統內測繪活動的測繪單位,應持國務院有關部門發放的測繪資格證明副本或者復印件到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測繪業務范圍進行測繪。第十四條 測繪項目實行招標投標管理。招標投標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 *** 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和個人,施測前必須持《測繪資格證書》、《經濟合同書》和《技術設計書》等有關文件資料到測繪管理部門辦理測繪項目登記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測。任何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測繪項目性質和工程量。
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測繪項目登記申請后7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列入國家和省基礎測繪規劃、專業測繪規劃的測繪項目,施測前由編制測繪規劃的部門將項目安排通知省測繪管理部門,不再另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