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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信息化時代的來臨以及移動智能終端的普及,由互聯網電子地圖和衛星導航定位技術提供的位置服務,逐漸成為人們生活、出行和娛樂的基本需求。然而互聯網地圖在進入大眾視線,為大眾提供位置服務的同時,也給我國地理信息安全帶來了挑戰。互聯網電子地圖具有地理信息豐富、集成度高、種類多樣(如三維地圖、實景地圖等)的特點,且提供實時定位、導航和用戶標注等功能,增加了涉密地理信息泄露的安全隱患,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除此之外,在互聯網上存在眾多的地圖圖片,由于一些互聯網地圖圖片提供者缺乏國家版圖知識,地圖管理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再加上互聯網地圖圖片的受眾面廣,經隨意下載、傳播和轉載,造成互聯網上的“問題地圖”不斷出現影響惡劣的政治性問題,損害我國國家 *** 和領土完整。
那么如何規范使用互聯網地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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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地圖這樣規范使用
依法取得資質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并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提供互聯網地圖服務。
互聯網地圖的編制(包括編輯加工、格式轉換、質量測評)、更新等活動,必須由取得電子地圖編制或者導航電子地圖制作專業范圍測繪資質的單位承擔。
依規送審
互聯網地圖必須由相應互聯網地圖編制單位按照地圖審核有關管理規定送審。未經依法審核批準的互聯網地圖,一律不得公開登載、傳輸。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登載危害國家 *** 和民族尊嚴的地圖,不得在互聯網上傳輸、標注可能危害國家 *** 、安全的地理信息。
互聯網地圖審圖號有效期為2年。審圖號有效期內地圖表示內容發生變化或審圖號到期前,應重新送審,取得新的審圖號。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提供增值服務(包括瀏覽、搜索、導航、定位、標注、復制、鏈接、發送、轉發、引用、嵌入、下載等)必須使用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互聯網地圖。
審查興趣點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的地圖安全審校人員應不斷增強國家版圖意識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識,認真對用戶上傳標注的興趣點(POI)和其他新增興趣點進行審查,確保所有信息符合國家公開地圖內容表示等有關規定。
興趣點泛指一切可以抽象為點的地理對象。興趣點的主要用途是對事物或事件的地址進行描述,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強對事物或事件位置的描述能力和查詢能力,提高地理定位的精度和速度。
不得公開的興趣點,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存儲、記錄、傳播。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規范用戶上傳標注行為,及時發布相關警示信息。互聯網地圖服務中出現的泄密等安全問題,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標明審圖號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每6個月應將新增興趣點送交審核批準互聯網地圖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在互聯網上登載、復制、發送、轉發、引用、嵌入互聯網地圖,必須在相應頁面顯著位置標明地圖審圖號和著作權信息,并應經互聯網地圖著作權人的同意。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復制、鏈接、發送、轉發、引用、嵌入未經依法審核批準的互聯網地圖(特別是國外作者編制的地圖)。
易錯點
互聯網地圖不同于傳統紙質地圖的更大特點就是可以變換顯示尺度,如從5米到1000公里,可有多達20個顯示級別。因此,互聯網地圖隨著不同尺度的變換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出現錯誤幾個方面出現錯誤:
漏繪島嶼
比例尺變小后,漏繪我國重要島嶼。
錯標歸屬
界河中的島嶼歸屬表示錯誤。
錯用地名
錯用印度叫法表示我國藏南地區的地名。
標注敏感信息
錯將我國涉軍、涉密等敏感信息標注在地圖上。
鏈接
《測繪法》涉及“互聯網地圖”的條款
第三十八條 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登載及更新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地圖編制標準、地圖內容表示、地圖審核的規定。
互聯網地圖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經依法審核批準的地圖,建立地圖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的核校,提高服務質量。
縣級以上人民 *** 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網信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地圖編制、出版、展示、登載和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督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
地圖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七條 地理信息生產、保管、利用單位應當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從事測繪活動涉及獲取、持有、提供、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應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地理信息生產、利用單位和互聯網地圖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編制、出版、展示、登載、更新的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不符合國家有關地圖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地圖管理條例》涉及“互聯網地圖”的條款
第五章 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開展地理信息開發利用和增值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服務行業的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向公眾提供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和地圖數據庫開發等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從事互聯網地圖出版活動的,應當經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核批準。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將存放地圖數據的服務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并制定互聯網地圖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數據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用戶同意。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需要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用戶的個人信息泄露、丟失。
第三十六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用于提供服務的地圖數據庫及其他數據庫不得存儲、記錄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地圖上不得表示的內容。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發現其網站傳輸的地圖信息含有不得表示的內容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 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上傳標注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地圖上不得表示的內容。
第三十八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使用經依法審核批準的地圖,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的核查校對,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對在工作中獲取的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信息,應當保密。
第四十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第四十一條 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活動,適用本章的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條例其他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