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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作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建立全國統一、權責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提升國家空間治理能力和水平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
◆《行動計劃》緊密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管理工作階段性重點任務和實踐需要,推進省市縣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設計、大數據等30余項規劃相關標準的研制工作,計劃通過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多規合一、統籌協調、包容開放、科學適用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
◆《行動計劃》適應國土空間規劃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需要,理順規劃編制與規劃實施的技術邏輯和相關要求,為規劃“編審督”一體化提供統一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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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然資源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國土空間規劃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問印發《行動計劃》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 *** 總書記高度重視國土空間規劃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明確要求“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作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建立全國統一、權責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提升國家空間治理能力和水平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兩部委共同印發《行動計劃》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 *** 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將“技術標準體系”列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四個子體系之一,提出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由自然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構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2021年10月 *** 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再次明確要求“制定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長期以來,有關空間類規劃技術標準在支撐規劃編制實施和開發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和新時代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不斷深入,現行相關標準不夠系統全面、部分標準交叉重復矛盾、理念滯后、對規劃實施管理效能關注相對不夠、對人民美好生活需求響應不足等問題凸顯。這需要在繼承和吸納原有技術標準科學內容的基礎上,加快構建適應新發展要求的、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
三是滿足實際工作需要。《行動計劃》既是近期國土空間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的總體框架,也是未來一段時間內推動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編制、修訂、增補的行動方案,制定的相關標準將為各級各類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監督提供強有力的技術與管理依據。
問:機構改革以來,自然資源部推進“多規合一”改革在統一技術標準方面主要有哪些舉措?
答:自然資源部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成立了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93),以及多學科、多專業融合的國土空間規劃分技術委員會(SC4),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開展基礎研究。委托中國工程院院士、同濟大學吳志強教授的團隊等開展前期研究,充分借鑒國內外各類標準體系成功經驗,組織土地管理、城鄉規劃、海洋、測繪、林草、地質、經濟、水利、交通、環境等十余個專業領域專家,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實踐需要,研究提出《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框架》,為制定《行動計劃》打下良好基礎。
二是加強頂層設計,促進傳承和融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多規合一”改革精神和“連續、穩定、轉換、創新”原則,對現行60余項空間類規劃標準進行梳理。涉及土地規劃15項、城鄉規劃46項、海洋規劃4項,其中國標40項。我們將現行標準按“繼續執行”“內容吸收整合納入”和“關聯度較小擬不納入”進行分類,有針對性地深入研究。
三是研究借鑒國際經驗。主要從三個方面參考借鑒:注重頂層設計,如歐美相關領域技術標準體系均比較完整,依據標準體系制定單項標準,減少矛盾沖突;注重統分結合,多方參與,相互配合, *** 部門制定直接涉及底線安全、環境保護等公共利益的技術要求,其他技術標準廣泛應用市場機制;強調技術標準制定開放性,注重配套銜接等。
問:《行動計劃》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一是提出了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的整體框架。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架構遵循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五級三類”基本構架,空間層級上覆蓋國家、省、市、縣和鄉鎮,最后落到社區和村莊,工作流程兼顧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全周期,標準類型涵蓋基礎通用、編制審批、實施監督、信息技術四大方面。其中,基礎通用類標準,主要是適用于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全流程的相關標準規范,具備基礎性和普適性特點;編制審批類標準,主要是支撐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或審批的技術 *** 和銜接要求;實施監督類標準,主要是適用于各類空間規劃在實施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的相關標準規范,強調規劃用途管制和過程監督;信息技術類標準,主要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的相關標準規范,體現新時代國土空間規劃的信息化、數字化、智慧化水平。
二是按照“急用先行”原則,對近三年擬制修訂的標準作出安排。緊密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管理工作階段性重點任務和實踐需要,推進省市縣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設計、大數據等30余項規劃相關標準的研制工作,計劃通過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多規合一、統籌協調、包容開放、科學適用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研制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的標準,基本覆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技術、 *** 管理、信息平臺等方面。改革過渡期間,我們堅持穩中求進,把握好時度效,堅持先立后破,將有一定實踐基礎、工作又急需的,先行以政策文件形式印發。例如,自然資源部印發的《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在整合原《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海域使用分類》等分類標準的基礎上,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該指南適用于國土調查、監測、統計、評價,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生態修復,土地審批、供應、整治、執法、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自然資源管理的全過程各環節工作,為實現機構改革后業務融合、職能整合的“化學反應”奠定基礎。未來,隨著實踐的不斷深入,將適時推進標準修訂研究,不斷完善有關技術標準。
三是提出了加強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強統籌協調,依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標準化主管部門、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揮地方專業技術力量,統籌開展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制定。要求加大資金投入,充分利用各級財政現有渠道,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統籌安排標準化工作經費,確保標準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經費足額保障。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加大投入,逐步形成經費多元投入保障機制。要求加強標準實施效果評估,組織和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推進行動計劃的實施,積極在國土空間規劃政策文件制定中引用技術標準,完善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制度,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價和監督檢查,完善標準復審制度,對不適應需要的標準予以修訂或廢止,保障標準的實用性和時效性。
問:《行動計劃》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一是適應“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實踐需要。國土空間規劃覆蓋陸海、城鄉、地上與地下等全域國土空間,涵蓋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的各類要素,并以此為基礎實現“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實現“一張圖”精細化管理,構建編制、審批、實施、監測預警、體檢評估、考核和修改完善等全過程的完整閉環。《行動計劃》適應國土空間規劃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需要,理順規劃編制與規劃實施的技術邏輯和相關要求,為規劃“編審督”一體化提供統一標尺。
二是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要求。新標準的設立和具體內容綜合考慮政治和經濟、現實和歷史、物質和文化、發展和民生、資源和生態、國內和國際等多方面因素,著力解決過去重“物”輕“人”、重建設輕治理和對地方特色體現不足等問題,堅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保護文化遺產,堅持底線思維,堅持節約集約,堅持關注人的活動空間與相關要素,關注品質、服務和資產價值等多維度衍生轉變,推動實現國土空間從宏觀到微觀、從抽象到具象的內在統一,推動原有技術標準由“工程建設標準”向“國土空間規劃治理標準”轉變。例如2021年6月印發的《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強調突出問題導向,結合居民需求,立足地方實際,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社區生活圈,通過評估主要影響因素,差異化確定各類生活圈服務要素的內容和指標。相對傳統標準,補充了就業引導、住房改善、公共安全等基礎保障型服務要素,重點配置社區服務、日常出行和生態休閑等品質提升型服務要素,還對特色引導型服務要素的配置提出要求。
三是以智慧規劃助力數字中國。在規劃標準體系中單獨設立了信息技術類標準,對數據、數據庫、平臺和規劃各管理環節數字化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提升對國土空間感知、管控、決策等方面的治理能力。
四是提升標準體系的成長性和開放性。堅持開放包容,動態調整,發揮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作用,減少國家標準數量。上下聯動,共同建立層級分工、上下銜接、系統完備的標準體系。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重構背景下,如何逐步建立適應實施管理需要的地方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也將是各地普遍面臨的課題,也請各地同時做好研究推進。
問:《行動計劃》印發后有何工作安排?
答:我們將堅持黨中央精神、國家立場,按照自然資源部黨組關于國土空間規劃各項重點工作部署,把握工作節奏,落實好《行動計劃》各項要求。一是強化國土空間技術標準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面向國際上空間規劃領域的前沿問題,充分發揮多學科、多領域專家學者的技術優勢,加快標準制修訂。二是強化標準化技術支撐能力和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新形勢下對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要求,開展相關業務培訓,鼓勵標準化技術機構人員、工作團隊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工作需要開展相關技術標準的研制和預研究。三是強化標準的普適性和操作性,各地資源環境本底和發展階段差異較大,國家標準既要明確國家意志的“剛性”要素管控和引導要求,也要鼓勵地方創新,在資源配置、基本公共服務配套、業態融合發展空間需求等方面,留有可以結合地方自身特點完善的“彈性”。四是強化相關技術標準宣貫、應用推廣和評獎激勵,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五是堅持“開門編標準”,完善標準制定的協同機制。支持地方以及相關行業學協會、社會團體發揮自身優勢,參與研究制定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