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規劃建設國土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為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更好地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經請示住房城鄉建設廳同意,決定在全市嚴格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三級)申報審查工作
市本級和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遵照住建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三級)審查工作,加強企業注冊人員與非注冊人員審查。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注冊人員審查。應嚴格按照系統提示執行,對于系統提示“XX注冊人員,未在標準庫查詢有效信息”的申報人員應均不認可,視為“無效申報人員”。
(二)技術工人審查。一是人員信息必須和系統填報一致。二是審批過程中,必須在各省住建廳官方網站及國家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官方網站進行人員信息查詢。查詢方式為:“身份證證書編號+證書編號”或“身份證證書編號+姓名”,對于信息不一致的申報人員均不認可,視為“無效申報人員”。
二、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三級)行政審批申訴工作
(一)申訴文件依據。申請人對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做出承諾,如對審查意見(不含復審意見)有異議的,行政許可申請人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行政審批申訴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川建審發〔2014〕460號)要求,在網上提交申訴申請材料。
(二)規范申訴申請材料。一是申訴申請書應理由充分、簡明扼要,用準確、具體的語言對公示意見中的問題進行補充陳述。二是附件材料應對申訴申請書提出的申訴理由提供具體的證明材料掃描件,是對既有材料的補充說明,不能更換系統填報內容。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施行。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行政審批申訴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川建審發〔2014〕460號)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7月2日
(咨詢電話:86928337、86917535)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行政審批申訴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建審發〔2014〕460號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和自由裁量權,逐步實現建設類企業資質的網上申報和審批,經我廳行政審批聯席會審議通過,現將行政審批申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行政審批的申訴工作,應按本通知的要求辦理。
二、凡對我廳公示的行政審批事項初審意見有異議,應在公示期截止以前(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在網上提出申訴申請,申訴材料如下:①申訴申請書(要求理由充分、簡明扼要,用準確、具體的語言對公示意見中的問題進行補充陳述);②附件材料(對申述申請書提出的申述理由提供具體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如:項目經理任職經歷證明、工程圖紙、工程決算資料、職稱人員的任職文件、評審資料等)。
三、申訴材料提交流程
1. 申請人需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www.scjst.gov.cm),進入“電子政務大廳”的相應專業資質管理信息系統,點擊“申訴”,填報、上傳所有申訴材料。除核驗證明材料原件外,受理申訴不再接收紙質材料。
2. 由市(州)、擴權縣初審上報我廳的企業資質申請,申訴材料由原初審部門受理,初審部門審核原件同意后,網上點擊上報我廳。
3. 我廳直接受理的企業資質申請,申訴材料由我廳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受理并核驗原件。
四、本通知由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自2014年11月10日起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1月4日
備注:以上信息來源于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