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我局對近期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初審,現將初步審查意見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7日,共10個工作日。
1.行政許可申請人對審查意見有異議的,可通過資質申報系統查詢具體意見并進行申訴,申訴須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在資質申報系統中提交申訴材料(包括申訴函、申訴證明材料等)。逾期未在資質申報系統中提交申訴材料的,視為企業放棄申訴。
2.單位及個人反映本公示中企業情況,須提交正式書面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并留聯系人及有效聯系方式,個人反映情況需實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及有效聯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視為無效反映。
3.申報企業在本次資質申辦業務全流程辦結前,在資質申報系統中除提交申訴材料外,請勿作其它(包括申報人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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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局辦理企業資質業務不收取任何費用。我局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企業資質申辦咨詢、輔助等業務。若遇冒充我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法人員,請及時向我局舉報或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聯系地址: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窗口(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深廣大道888號13幢D棟4樓407號),郵編:638000。
聯系電話:0826—2336329(行政審批科)、2395400(政務服務窗口)。
附件:廣安市建設類行政許可事項初審意見一覽表
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6日
原文鏈接:https://www.guang-an.gov.cn/zfxxgk/xzxk/pc/content/content_1876072118910902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