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養護作業單位:
為加強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監管,深化公路養護市場“放管服”改革,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根據交通運輸部《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2號)和《四川省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實施細則》(川交規〔2023〕14號)規定,交通運輸廳自即日起將開展全省公路作業單位資質“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兩批次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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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抽查范圍和比例
(一)抽查范圍。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準予許可的公路養護作業單位。
(二)抽查比例。每批次的抽查比例為《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的所有作業單位總數量的5%(四舍五入取整)。
三、核查內容
通過查詢人員社保繳費證明的方式,核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各項資質技術負責人是否在崗履職;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的,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后的技術負責人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四、抽查方式
(一)交通運輸廳通過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平臺,隨機抽取確定養護作業單位和檢查人員。被抽查名單確定后,交通運輸廳以正式文件通知被抽查單位。
(二)被抽查養護作業單位在收到抽查通知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交通運輸廳報送企業技術負責人近1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若抽查月份尚未社保繳費,則提供前1個月社保繳費證明),社保繳納證明材料應有可供電子驗證的驗證碼。相關材料應提供紙質蓋章材料原件及電子掃描件,紙質蓋章材料以郵寄方式,報送時間以郵戳日期為準;掃描件發送至郵箱,報送時間以郵件收到日期為準。
(三)交通運輸廳對各單位報送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官方網站及時公示公告審查結果。對逾期未報送材料或報送材料存在問題的,相關企業要按規定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交通運輸廳。
(四)整改期限結束后,交通運輸廳對相關單位報送整改情況進行審核,并在官方網站通報公路養護作業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及處理結果。
五、抽查處理
(一)被抽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整改期間,由該企業注冊所在地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整改期間該企業不能承攬相應類別的公路養護項目,且不得進行養護企業資質申請、延續。
(二)被抽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超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交通運輸廳將依法撤回該單位資質證書。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2024年12月26日
抄送:各市(州)交通運輸局。
原文鏈接:https://jtt.sc.gov.cn/jtt/c101520/2024/12/26/e59ff389b9614e33aa447d561dce3f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