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濱:
經調查核實,你2024年5月將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延續注冊在南京龍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未履行“僅在聘用單位繳納社保”的承諾,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4〕95號),你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撤銷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且自決定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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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4年12月11日
原文鏈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a96b22e230fa4cf1816f01b3e7f32c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