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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法》規定,測繪資質證書的式樣由()統一規定。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證書和測繪人員的測繪作業證件的式樣,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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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1、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條件,不得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再分包。第十一條 依法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測繪監理制度。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
2、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3、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4、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的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統籌推進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資質管理、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5、保留綜合資質;將21類行業資質整合為15類行業資質;將155類專業資質整合為13類專業資質;將8類專項資質改為6類通用專業資質,并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
6、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自然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介紹深化測繪資質改革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2、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3、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4、最新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版的測繪資質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不再有丙、丁級。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5、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