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次申請測繪資質,是必須從丁級申請,還是可以直接從丙級或乙級申請
測繪資質分為四個等級,分為甲乙丙丁,甲級更高,丙級更低。測繪資質首次申請認定,更高可以從乙級開始(只設置甲級的除外),可以跳過丙丁級。
測繪資質升級,就必須一級一級升,不能從“跳級”。
江西省測繪管理條例(2005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包括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從事測繪活動涉及軍事設施的,應當遵守軍事設施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第三條 測繪事業是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的基礎性事業。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第四條 省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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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二章 基礎測繪第七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分級管理制度。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與更新;
(二)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三)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與更新;
(四)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五)編制本省綜合地圖集;
(六)省級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七)其他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與更新;
(二)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與更新;
(四)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其他應當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定期更新制度。省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10年;設區的市、縣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
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三章 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十三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
市、縣測繪行政管理職能歸口于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市、縣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市、縣測繪行政管理職能不歸口于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第十五條 有關部門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應當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制的土地權屬界址線圖或者房屋平面圖。
土地和房屋的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時,有關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變更測繪。第十六條 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繪和地籍測繪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測量技術規范進行。
江西省人民 *** 關于修改《江西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2001)
一、之一條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倍?、第二條修改為:“凡在本省境內進行測繪活動及管理、使用測繪成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比⒌谌龡l之一款修改為:“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所列外,還包括在陸地(含江河、湖泊)和空間測繪完成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及專業測繪成果:
(一)各種類型的地圖集(冊);
……?!彼?、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市、縣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蔽濉⒌谖鍡l之一款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及中央駐省單位完成的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必須依照下列規定,按年度向省測繪主管部門匯交:
(一)按國家技術標準測制的天文測量、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成果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具有穩固地面標志的全球定位測量(GPS)、多普勒定位測量、衛星激光測距(SLR)等空間大地測量的測量成果、布網圖、技術總結和驗收報告的目錄及副本;
(三)用于測制1:5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圖的各種航空攝影底片目錄及航攝鑒定表、航片索引圖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省境專題地圖及普通地圖、地圖集的圖件(一式兩份);
(五)控制面積大于十平方公里的五秒級以上(含五秒級)城市控制測量及其他工程控制測量成果的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六)下列測繪成果按年度匯交目錄及接圖表(一式一份)外,圖件的復印件(一式一份)可推遲半年匯交:
1:5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一平方公里以上;
1:1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四平方公里以上;
1:2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十平方公里以上;
1:5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二十五平方公里以上;
1:100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
(七)地籍圖的目錄接圖表(一式一份)?!绷?、刪去第六條第(四)項。七、第九條之一款修改為:“保密測繪成果已失去使用價值(陳舊過時,破損)需銷毀的,應當經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嚴格進行登記、造冊和監銷?!卑?、第二十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的部門和單位,由省測繪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通報批評,并酌情限制其測繪活動和停止供應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該部門和單位或其上級主管機關應當給予有關人員行政處分。”九、本辦法中“省測繪局”一律改為“省測繪主管部門。”
江西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2001修正)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進行測繪活動及管理、使用測繪成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所列外,還包括在陸地(含江河、湖泊)和空間測繪完成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及專業測繪成果:
(一)各種類型的地圖集(冊);
(二)陸地、水下地形測量數據和圖件及有關的國土地理數據和圖件;
(三)測繪過程中形成的與測繪成果直接有關的技術資料。
基礎測繪成果是指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規范、細則、圖式)測繪形成的測繪成果。專業測繪成果是指根據專業需要,按照專業測繪的技術標準(各業務部門的測量規范、細則、圖式)測繪形成的成果。第四條 省測繪主管部門是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并組織全省測繪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儲存和提供使用。
市、縣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省人民 *** 有關部門及中央駐省單位負責本單位專業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
駐省軍事部門負責本省軍事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及中央駐省單位完成的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必須依照下列規定,按年度向省測繪主管部門匯交:
(一)按國家技術標準測制的天文測量、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成果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具有穩固地面標志的全球定位測量(GPS)、多普勒定位測量、衛星激光測距(SLR)等空間大地測量的測量成果、布網圖、技術總結和驗收報告的目錄及副本;
(三)用于測制1∶5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圖的各種航空攝影底片目錄及航攝鑒定表、航片索引圖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省境專題地圖及普通地圖、地圖集的圖件(一式兩份);
(五)控制面積大于十平方公里的五秒級以上(含五秒級)城市控制測量及其他工程控制測量成果的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六)下列測繪成果按年度匯交目錄及接圖表(一式一份)外,圖件的復印件(一式一份)可推遲半年匯交:
1∶5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一平方公里以上;
1∶1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四平方公里以上;
1∶2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十平方公里以上;
1∶5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二十五平方公里以上;
1∶100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
(七)地籍圖的目錄接圖表(一式一份)。
外省測繪單位在我省境內完成的測繪成果,亦按前款規定辦理。
地籍測量的成果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六條 測繪成果的副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天文測量:技術設計書,外業技術總結,內業技術總結,成果表;
(二)三角測量及導線測量包括長度測量(含基線及邊長),國家技術標準四等以上(含四等)及五秒級控制測量:技術設計書、鎖網展點圖、點之標志及位置說明,外業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內業技術總結,成果表:
(三)水準測量,國家技術標準四等以上(含四等):技術設計書、點之標志及點位置說明,路線圖,外業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內業技術總結、高差及高程表;
(四)重力測量:技術設計書、點之記、展點圖、異常圖、重力異常成果表,重力點坐標成果及其說明,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第七條 測繪成果保管或使用單位對于內部使用和保密測繪成果應按下列規定實行科學管理:
(一)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二)按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管、領取、借用等具體管理制度;
(三)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及時、準確、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
(四)設專人管理,如機構或管理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第八條 保密測繪成果的遞送必須嚴格包裝加封交機要部門寄送或由兩人攜帶(押運),內部使用的測繪成果可按一般內部文件管理規定運轉。第九條 保密測繪成果已失去使用價值(陳舊過時,破損)需銷毀的,應當經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嚴格進行登記、造冊和監銷。
銷毀保密的測繪成果應建立登記清冊,并歸檔長期保存。銷毀清冊的主要內容包括:成果名稱、圖幅編號、密級、來源、數量、機(秘)密號、編制單位,出版單位和時間、銷毀原因等。清冊封面應有鑒定人、監銷人、經辦人的簽字,批準人或批準銷毀的文號,銷毀日期。
測繪資質的統計年報和年度報告有什么區別
區別在于:
統計年報是按統計數據來填列的
年度報告是按工商局備案的數據來填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