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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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請問下南昌的城市規劃和交通規劃的資料在哪可以查,謝謝
不知道你要什么樣的具體的資料,如果公共資料你可以到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上查詢。
附:南昌市城鄉規劃局于1996年12月成立。是省會城市中成立規劃局較晚的城市之一,現有四個下屬事業單位:
(1)南昌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總院
(2)紅谷灘分局
(3)南昌市城市規劃研究信息中心;
(4)南昌市交通規劃研究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江西省測繪管理條例》和《南昌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以及其他其它城市規劃法規、規章的規定,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為南昌市 *** 主管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工作的職能部門、南昌地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全市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并依法對各類規劃成果進行審核、報批。
(三)負責組織實施已批準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鄉鎮規劃。
(四)對全市城市規劃實施統一管理,依法對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建筑工程、市政、管線工程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負責指導和協調市行政區域內的縣(區)及鄉、鎮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依法對全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進行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各類越權審批和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全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和管理。負責會同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會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復審換證等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的匯交工作;負責按照市 *** 規定的職責,加強對編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載地圖工作的管理;負責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測量標志管理和保護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并及時按規定移交給市城市建設檔案館進行整理、管理、保護并提供使用。
(九)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局人員出國、出境審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承辦市 *** 交辦的其他工作。
測繪院具體做什么工作的 有什么部門?
測繪院具體做某個地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的建立和維護,以及為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提供多種不同比例尺現勢圖,同時還承擔工程測量、地籍測繪、城市地下綜合管線探測、基礎地理信息開發和制圖等項工作。
以天津市測繪院為例部門主要有天津市測繪院地理信息中心、天津市測繪院測繪一院、天津市測繪院測繪三院、天津市測繪院測繪四院、天津市測繪院測繪六院、天津市測繪院測繪七院、天津市測繪院測繪八院、天津市測繪院濱海分院、天津市測繪院遙感工程院、天津市測繪院基礎院。
擴展資料:
具體案例:
天津市測繪院下設11個職能處室、10個測繪作業院和1個中心(天津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全院共有在職職工64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碩士研究生97人,正高級工程師21人,高級工程師120人,工程師112人,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占全院職工的39.2%。
職能處室:負責全院的日常事務工作。測繪作業院:負責全市域基礎測繪、地形測繪、大地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量、地下管線測量以及地圖的編制和印刷等工作。天津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負責天津市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及測繪成果的對外提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更新維護和編輯制作;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用開發與技術研究等。
江西核工業測繪院(原核工業華東地質局測繪大隊)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CBD中心,是全國首批綜合性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是中國地理信息產業百強企業,是中國測繪地理信息學會、
中國地理信息產業協會、江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學會、江西省遙感應用協會等團體會員單位。2019年3月,江西核工業測繪院院長涂梨平榮獲“地理信息產業杰出女企業家”榮譽稱號。
測繪院業務范圍包括: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三維建模、大地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土地利用規劃、土地登記 *** 、土地復墾工程規劃設計、互聯網地圖服務、計算機集成及軟件開發、無人機整套解決方案、激光雷達行業解決方案、地質災害自動檢測系統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天津市測繪院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江西核工業測繪院爭創全國一流測繪院
測繪資質證副本原件丟失,是否可以補辦?應如何辦理?急!!!!!!!!!!!!!!
4.8 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測繪資質審批機關。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持補證申請等其他證明材料到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辦理補證手續。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南昌市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2019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規范市場中介組織行為,保障市場中介服務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市場中介組織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市場中介服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中介組織,是指經依法工商登記設立,運用專業知識或者專門技能,為委托人提供鑒證性、 *** 性、信息技術服務性等中介服務江西省南昌市以及測繪資質副本丟失的下列營利性組織江西省南昌市以及測繪資質副本丟失:
(一)會計、審計等獨立審計組織江西省南昌市以及測繪資質副本丟失;
(二)資產(含自然資源)、安全生產、節能、環境影響等評估(評價)組織;
(三)檢驗、檢測、認證、鑒定等鑒證組織;
(四)測繪、監理、檔案、培訓等服務組織;
(五)信息、信用、技術、建設工程、市場調查等咨詢組織;
(六)人力資源、婚姻、家政、出國留學等介紹組織;
(七)企業登記、廣告、稅務、招投標、房地產、拍賣、機動車買賣、證照辦理、各類經紀等 *** 組織;
(八)符合本辦法規定江西省南昌市以及測繪資質副本丟失的其江西省南昌市以及測繪資質副本丟失他市場中介組織。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 *** 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和規范市場中介組織發展的管理協調機制,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組織做好市場中介組織監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 *** 有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對管理職責和具體事項有異議的,由市人民 *** 確定。第六條 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循合法、自愿、公正、誠信的原則,遵守執業規則和職業道德,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市場中介組織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和自律規范,提高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水平,維護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推進市場中介組織健康發展。第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違法從業的,有權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不當、違法監督管理的,有權向監察部門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第二章 設立第九條 設立市場中介組織應當依法申請設立工商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市場中介組織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前由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工商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市場中介組織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分支機構設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實行資質、資格許可的,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許可,并在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未實行資格許可的,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事中介服務活動所必需的知識、技能等條件。第十一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與其他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建立協作機制,及時溝通和公布市場中介組織設立、變更、吊銷、注銷營業執照或者吊銷許可證、降低或者取消資質等信息。第十二條 市場中介組織不得隸屬國家機關或者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得與國家機關或者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存在利益關系。第三章 執業第十三條 市場中介組織提供中介服務,應當依法與委托人訂立中介服務合同。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中介服務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十四條 市場中介組織應當在其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證、執業許可證,并公布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事項。第十五條 委托人有權依法自主選擇市場中介組織為其提供服務。
市場中介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從業行為依法受到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國家機關和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得為委托人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市場中介組織,或者設置排他性條件致使委托人喪失對市場中介組織的合法選擇權。
財政投資或者財政投資為主的項目,需要市場中介組織提供服務的,應當采取公開方式,擇優選擇。